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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来宾市市树市花评选方案的通知

  副主任:朱柱伟  市市政管理局局长
  张洪程  市林业局局长
  牟 涛  市市政管理局党组书记
  成 员:曾庆平 市市政管理局园林管理科科长
  张向京 市绿委办主任
  卢上瓦 市园林局局长
  韦茂波 市市政管理局园林管理科工程师
  (二)成立专家评审组。由住建、市政、林业、环保、文化、园林等方面的专家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知名人士组成,负责“市树、市花”评审工作。
  四、评选条件
  市树、市花的评选必须坚持绿色理念,体现生态特色,符合现代审美标准,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实用性。市树、市花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本地特产的树木或花卉,或者虽非本地原产,但适宜本地栽培,成活率高,是本地绿化美化的主要选择品种。
  (二)适应性强,易繁殖,在本地广泛栽植多年且生长良好,深受广大市民喜爱。
  (三)树木品种好,枝繁叶茂,树形有美感;花姿、花色美,花期较长。
  (四)抗逆性强,对病虫害、寒冷、干旱、污染等有较强的抗御能力。
  (五)栽植成本低,见效快,且能体现良好社会效益、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
  (六)有一定的文化内涵,与本地历史文脉有关联,有较深刻寓意和较高知名度。
  五、方法步骤
  市树、市花推荐评选工作分为六个步骤,即宣传发动、推荐初选对象、群众投票评选、专家评审、决定命名、推荐应用。
  (一)宣传发动(2012年3月1日至3月31日)
  1.市委宣传部在全市各媒体及网站发布评选推荐市树市花倡议书和公告,公布参与及推荐的方式方法。重点在来宾日报、来宾市电视台和来宾市人民政府网开设推荐专栏,全面宣传,向市民介绍我市主要的树木花草。各媒体通过专访、访谈、发表群众来稿等方式营造关注热点,形成全社会参与氛围,吸引市民积极参与。
  2.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结合实际,组织开展座谈会、征求意见会等活动,在全市掀起推荐评选市树市花活动热潮。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二)推荐初选对象(2012年4月1日至5月1日)
  在宣传发动同时,接受市民的初选推荐。要深入动员,广泛吸纳市民参与推荐,充分发扬民主,充分体现民意,最广泛地发挥市民的主导作用,有组织地号召广大群众和专家推荐市树市花。一是组织市民、群众通过手机短信、信件、电子邮件等方式推荐初步候选对象;二是印制推荐选票通过现场投票或随机调查的方式进行推荐;三是从市民推荐的初选对象选出票数最高的三种市树市花,经专家初评后作为候选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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