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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黄石市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城中村、旧城)改造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

  从2011年至2015年,大冶市计划完成城市棚户区(旧城)改造2500户,完成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1300户。阳新县计划完成城市棚户区(旧城)改造1600户,完成国有工矿棚户区改建934户。
  第十三条 年度指引
  1.黄石市区

  黄石市“十二五”棚户区改造工程规划目标(单位:套)(略)

  2.大冶市、阳新县

  大冶市、阳新县“十二五”棚户区改造工程规划目标(单位:套)(略)

第五章 棚户区改造规划建设布局

  第十四条 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城中村、旧城)改造规划建设区域
  1.黄石港区重点改造人民街片、市建村片、江北农场片等。
  规划还建面积约30万m2,解决困难家庭住房4445户。
  2.西塞山区重点改造十三排片、东风路、一门文体广场、中窑飞云街、联合村、飞蛾山等。
  规划还建面积约70万m2,解决困难家庭住房12130户。
  3.下陆区重点改造省拖片、化工厂片、有色公司片等。
  规划还建面积约14万m2,解决困难家庭住房1950户。
  4.铁山区重点改造石灰石矿片、秀山煤矿片、601地质队片等。
  规划还建面积约10万m2,解决困难家庭住房1160户。
  5.开发区重点建设花湖农场、金广厦还建区等。
  规划还建面积约8万m2,解决困难家庭住房741户。
  黄石市拟改造的重点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城中村、旧城)总建筑面积预计达120万m2,占地约118.57公顷,20426户。
  城市棚户区(旧城)共40片,需搬迁建筑面积约88万m2,14490户。
  国有工矿棚户区共10片,需搬迁建筑面积约32万m2,5936户。
  第十五条 棚户区集中还建点规划
  棚户区改造按照还建先行的原则,先建设棚改还建用房,再实施搬迁。以集中还建为主,原地还建为辅,对全市规模较小的棚改项目,规划如下几个棚户区改造集中还建点。
  1.金广厦还建点
  2.花湖农场棚改集中还建点
  3.磁湖北岸棚改集中还建点
  4.上窑青龙阁棚改集中还建点
  5.省拖棚改集中还建点
  6.黄石大道油脂公司棚改集中还建点
  7.冶钢耐火材料厂棚改集中还建点
  7个项目总搬迁2338户,集中还建10658户,除满足现有拆迁安置外,还能安排其他地方8320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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