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来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来宾市行政调解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来宾市行政调解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政办发〔2011〕12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来华投资区管委,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充分发挥行政机关在化解行政争议和民事纠纷中的作用,营造我市良好的法制环境,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来宾市行政调解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二〇一一年六月二十七日

  来宾市行政调解工作实施方案

  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国发〔2010〕33号)的要求,广西壮族自治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将我市确定为自治区行政调解试点工作城市。为建立由地方人民政府负总责、政府法制机构牵头、各职能部门为主体的行政调解工作机制,现结合本市实际,制定开展行政调解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法治政府建设,以“化解矛盾,定纷止争,共建和谐”为主题,以“行政调解,案结事了”为载体,充分发挥行政机关在化解行政争议和涉及行政管理职权的民事纠纷的作用,不断创新和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为实现富民强市新跨越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二、工作目标
  采取有效措施,建立由地方人民政府负总责、政府法制机构牵头、各职能部门为主体的行政调解工作机制,加强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全力做好行政相对人与行政机关的行政争议和行政相对人之间涉及行政管理职权的民事纠纷调处工作,积极引导人民群众通过法定渠道反映诉求,依法化解矛盾纠纷。
  三、组织机构
  为确保行政调解工作扎实开展,取得实效,决定成立来宾市行政调解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王松胜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黄旭升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黄晓蓓 市法制办主任
  成 员:冯云动 市国土局副局长
  谢艺春 市农业局副局长
  覃泽瑾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