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城区车辆违规经营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
(来政办发〔2011〕125号)
兴宾区人民政府,来华投资区管委,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解决农村客运车辆在城区违规经营带来的交通安全隐患、占道设站揽客、交通秩序混乱、非法营运、车主与相邻经营业主矛盾以及因经常发生堵车造成周边环境脏、乱、差等群众反响强烈的问题,维护正常的交通运输管理秩序,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构建和谐安全文明社会,市人民政府决定从2010年7月1日起利用两个月的时间对城区车辆违规经营行为进行专项整治。
具体事项按照《城区车辆违规经营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实施。
二〇一一年六月二十八日
城区车辆违规经营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为主线,打击非法营运行为,解决农村客运车辆在城区违规经营带来的交通安全隐患、交通秩序混乱、与相邻经营业主矛盾等群众反响强烈的问题,维护正常的交通运输管理秩序,为构建和谐安全文明社会创造良好的环境。
二、目标任务
用两个月(7~8月份)时间,集中整治农村客运车辆在城区违规摆车揽客行为,依法取缔市城区农村客运车辆违规停摆揽客站点,农村客运车辆按交警部门规定的途经线路行驶;打击微型车辆非法营运行为;打击残疾轮椅机动车非法载客行为,为农村客运车辆、公交车辆及出租车创造良好的经营环境,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三、成立领导机构
成立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制定和部门间协调,紧急情况的处置。
组 长: 张庆琨 市政府副秘书长
副组长: 杨 辉 市公安局副局长兼市交警支队队长
周志忠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韦鸿晖 市综合执法局副局长
黄 琴 市残联副主席
陈锐明 市工商局副局长
覃振权 市技术监督局副局长
成 员: 韦兴宗 市运管处主任
陈永骅 市交警支队副支队长
梁玉苗 市城区警务支队副支队长
徐保国 市交警支队秩序科科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