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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来宾市加快培育服务业品牌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来宾市加快培育服务业品牌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政办发〔2011〕9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来华投资区管委,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来宾市加快培育服务业品牌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一年五月四日

  来宾市加快培育服务业品牌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培育服务业品牌的意见》(桂政发〔2010〕67 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快培育服务业品牌工作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11〕25号)精神,确保我市服务业品牌培育工作顺利开展,培育一批具有市场竞争力的服务业品牌,增强我市服务业核心竞争力,提高我市服务业发展水平,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和来宾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服务业发展的工作部署和要求,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加快培育服务业品牌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建立健全培育服务业品牌的领导和工作机制,明确工作任务,突出工作重点,强化工作责任,落实相关政策,加快培育一批具有市场竞争力的服务业品牌,推动我市服务业提速发展。
  二、工作目标
  “十二五”期间,建立比较完善的服务业品牌培育、发展和保护机制,形成一批具有较强区内外市场竞争力的品牌产品、品牌企业和品牌集聚区,服务业品牌建设对服务业发展的推动作用显著增强。来宾市服务业在整体发展上达到全区平均水平,在特色服务产业上达到全区先进水平。
  (一)到2015 年,配合自治区培育有国际影响力的服务业品牌企业,在东盟有较大影响的服务业品牌企业,进入中国服务企业500 强企业。我市培育5-8家广西服务业品牌企业。
  (二)以来宾港宾港作业区、莆田作业区、中塘作业区、象州港区、武宣港区、忻城港区、合山港区为建设重点将来宾打造成为红水河流域及西部地区重要的中转港口和货物集散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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