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负责督促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搞好工地出入口道路硬化、设置车辆冲洗平台和安排人员搞好出入车辆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工作。
2.负责监督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按规范建设工地围墙(围栏)。
(五)运输企业的职责
1.负责按核准的运输线路、运输时间和消纳场地,运输、倾倒建筑垃圾。
2.参与城市建筑垃圾处置、运输的管理,维护建筑垃圾运输市场的有序良性发展。
3.抵制参与未经取得建筑垃圾处置核准证件的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对建筑垃圾的运输作业。
4.负责对核准本企业的建筑垃圾运输线路范围内的建筑垃圾遗撒或有其它乱倒建筑垃圾的清理。
5.遵守建筑垃圾管理的法规、法律和规章。服从管理机关的监督管理。
七、推行建筑垃圾密闭运输市场化工作步骤及措施
推行建筑垃圾密闭运输市场化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1年4月至5月中旬)
由市市政管理局牵头,上述相关职能部门协助,通过电视、报刊、发放宣传品等多种方式加大对推行建筑垃圾密闭运输市场化的宣传。
(二)申请资格阶段(2010年5月下旬至6月下旬)
需要从事建筑垃圾密闭运输的企业,由企业对照条件准备材料、改造车辆或采购新车辆,同时将相关材料报市政管理局。
(三)资格核准阶段(2010年7月上旬至7月下旬)
对需要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企业,由企业按程序申请资格核准,由市市政管理局审查相关材料和现场车辆,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发给《建筑垃圾运输资格证》。
(四)整治工作阶段(2011年7月至12月)
由市密闭办牵头,上述相关职能部门参加,对建筑垃圾运输的整治,依法查处无核准文件、无牌照等违章运输建筑垃圾的车辆,严肃查处不具备车辆运输手续的非法营运行为,集中整治不使用密闭车辆及超高、超载、超速、沿街撒落等行为,保证建筑垃圾运输实现平厢装载、盖严运输和遵章行驶,
八、工作要求
(一)加大宣传力度。大力宣传推行建筑垃圾密闭运输市场化的有关政策、法律法规,保证推行建筑垃圾密闭运输市场化工作顺利进行。
(二)加强部门配合。各相关部门应认真履行职责,搞好协调配合,加强对建筑垃圾密闭运输市场的整治。
(三)严格执法。坚决查处违章处置和运输建筑垃圾的行为。
九、经费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