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市直各部门方面:一是下达市各有关部门2011年向上争取资金的任务;二是下达市金融办、发改委、财政局等利用外国政府、银行贷款任务。
(五)成立专门的融资工作小组,负责统筹协调解决我市融资问题,以加快我市资金筹措的力度与步伐,缓解融资难问题。
(六)扩大利用外国政府和世界银行贷款的领域和力度。积极引进,加强管理,优化贷款结构,提高贷款使用质量和效益,保证债务安全,规范我市利用外国政府贷款程序,加强外国政府贷款项目的管理,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统一规划、严格管理、责任落实、分工合作、高效运转的“借、用、还”机制,争取获得一定比例的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组织贷款。
(七)加快金融创新,加快与广西开元投资公司的合作步伐。计划由广西开元投资公司出资3亿元、来宾市政府注入土地等实物出资7亿元设立合资公司。合资公司的业务主要是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和土地开发,通过合资公司向以国家开发银行为主的金融机构大规模融资,用于来宾市城市建设和土地开发等项目。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增强全市经济综合实力。
(八)大力发展和利用资本市场。以债券发行管理体制改革为契机,完善担保手段,进一步加快企业债券及理财产品融资工作进度,特别是要采取非常措施加快太平洋证券公司发行城投公司8亿元企业债券工作进度。确保城投公司发行8亿元企业债券的工作能够顺利实施。
(九)按照国务院、国家发改委的有关精神与银监部门的要求,对我市投融资平台进行分类清理与整合,注入实体和土地,增强我市投融资平台的融资能力与融资规模。一是制定完善市平台公司的运营机制,力争做到全面市场化运作;二是把平台公司打造成为有稳定经营收入、能承担公益性及非公益性项目融资任务的平台公司。三是下达各平台公司现金流目标数。
(十)有条件向上级争取资金补助的部门,要高度重视,提前规划,想方设法主动争取上级资金补助用于项目建设,缓解财政的困难。
四、政策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要进一步解放思想,统一认识,把投融资工作作为推进我市经济发展和城市建设,提高我市城市品味、形象工作全力推进,把投融资工作作为工作重中之重。要创新工作方式,增强责任意识,要为融资工作创造良好条件。
(二)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项目融资工作,成立融资工作领导小组,制定融资方案和具体推进措施,使融资工作能有序而有效的推进。
(三)培育完善金融服务体系,创建良好的金融环境,拓宽融资渠道。实施引银入来工程。积极引导、鼓励有关金融机构到来宾设立分支机构。现有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设立,对于来宾这个新兴的城市的快速发展已不适应,为提高金融服务的充分性和金融服务的竞争力,完善现代金融体系,增强金融对经济的支撑力,尽快出台政策鼓励银行机构到来宾设分支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