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律师协会关于2010年度暂缓执业拟恢复执业人员面试考核的通知
各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律师协会将于2011年7月19日组织2010年度暂缓执业拟申请恢复执业人员集中面试考核。请申请人(名单附后)填写《北京市律师协会重新申请律师执业人员考核申请表(2010年度暂缓执业律师用表)》,于2011年7月15日前交到市律协五层业务培训部,并携本人身份证按照面试时间准时参加考核。
鉴于针对2010年度暂缓执业拟申请恢复执业人员的集中面试考核仅组织一次,请符合条件但未在面试考核人员名单中的人员,务必于2011年7月15日前向北京市司法局律师工作管理处机构证照科提出相关申请,经其审核批准后方可参加本次集中面试考核。未按上述规定时间及相关程序提出申请的人员,请按重新申请执业人员相关条件及程序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