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自然灾害救助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民政局,其职责是:
(1)承担全市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协调和召集工作;
(2)收集、汇总、评估、报告灾害信息、灾区需求和抗灾救灾工作情况,研究落实各项措施;
(3)召开灾情会商会议,分析、评估灾区形势,提出对策;
(4)协调有关部门组成赴灾区联合工作组,协助、指导地方开展抗灾救灾工作。
3.3 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市民政局:组织、协调抗灾救灾工作;组织核查灾情,统一发布灾情;管理、分配省、市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组织、指导救灾捐赠;承担市自然灾害救助指挥部办公室工作。
市外事办:负责抗灾救灾的涉外工作。
市发改委:安排重大抗灾救灾基建项目,协调有关方面落实项目建设资金和以工代赈资金;负责交通运输综合协调工作。
市物价局:加强价格监督管理,保持市场价格稳定。
市商务局:组织供应跨市区的应急生活必需品,动用市储备商品,稳定市场。
市粮食局:负责粮食储备和全市救灾粮、救济粮供应工作;保证粮食安全和救灾粮、救济粮及时准确、保质保量的发放到灾民手中。
市教育局:帮助灾区恢复正常教学秩序,组织校舍的恢复重建工作。
市公安局:负责维持灾区社会治安,协助组织灾区群众的紧急转移工作。
市财政局:负责抗灾、救灾、救济资金的筹集、拨付和监督检查工作。
市国土局:负责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工作,协助抢险救灾,协调重大地质灾害防治的监督管理。
市住建局:帮助、指导灾后房屋和市政基础设施的抗震鉴定、修复、重建等工作。
七台河火车站:负责协调抗灾救灾人员、物资的铁路运输组织工作,抢修被毁铁路。
市交通运输局:负责抗灾救灾人员、物资的公路运输工作,提供转移灾民所需的交通工具,抢修被毁公路。
市水务局:掌握、发布汛情、旱情,组织、协调、指导全市防汛、抗旱、抢险工作,对主要河流、水库实施调度,负责灾后水利设施的修复工作。
市农牧局:负责组织重大农作物病虫草鼠害、动物疫病、草原火灾防治工作,帮助、指导灾后农业生产恢复和抗灾自救工作。
市卫生局:负责抢救伤病员工作;开展疫情和环境卫生监测,对灾区可能出现的重大传染病疫情进行预警;实施卫生防疫和应急处理措施,预防和控制疫情的发生、扩散和蔓延,保证饮水和食品卫生;组织心理卫生专家赴灾区开展心理救助。
市环保局:负责灾区的环境监测工作。
市电视台:负责灾区广播、电视系统设施的恢复工作。
市联通公司:负责协调灾区应急通迅保障工作。
市移动公司:负责协调灾区应急通信保障工作。
市电信公司:负责协调灾区应急通迅保障工作。
市安监局:负责安全生产事故应急管理和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协调、指挥工作。
市药监局:负责对市内药品流通、使用的行政监督和技术监督工作,负责市内餐饮服务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市统计局:协助分析、汇总灾情统计数据。
市林业局:负责重大林业有害生物以及森林火灾的监督监测和防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