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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台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七台河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保障预案的通知

  5.3.4 灾情信息发布。坚持实事求是、及时准确的原则,市自然灾害救助指挥部办公室负责适时向社会发布简要信息,并根据灾情发展情况做好后续信息发布工作。重大灾情和救灾工作情况由市自然灾害救助指挥部统一审核发布。信息发布的内容主要包括:受灾的基本情况、抗灾救灾的动态及成效、下一步安排、需要说明的问题。

6 预警响应

  6.1 预警响应启动
  (1)应对较重灾害(Ⅲ级)救助,启动本预案,有关区级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必须启动。
  (2)应对特别严重灾害(Ⅰ级)、严重灾害(Ⅱ级)救助,或涉及跨市或超出市政府救助能力、需要联合相关部门共同实施救助的较重灾害,除启动本预案外,还应立即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有关区级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必须启动。
  6.2 预警响应程序
  依据自然灾害救助的分级,灾害救助行动实施分级响应。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响应以属地管理为主,事发地政府按照有关规定全面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自然灾害的救助,市领导小组和市级有关部门根据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处置的实际情况,实施统一指挥,给予协调支援。
  6.3 预警响应措施
  市民政局根据市有关部门提供的灾害预警信息,结合预警地区的数据库进行分析评估,及时对可能受到自然灾害威胁的相关地区和人口数量做出灾情预测。
  (1)根据灾情预测自然灾害可能造成的严重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大量人员需要紧急转移安置或生活救助,市民政局及相关部门做好应急救助准备并采取应对措施。市气象局的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市水务局的汛情预警信息,市国土资源局的地质灾害预警信息,市农牧局的农作物生物灾害预警信息等,及时向市指挥部办公室通报。
  (2)市指挥部办公室根据有关成员单位提供的灾害预警预报信息,结合预警地区的自然条件、人口和社会经济背景数据库,进行分析评估,及时对可能受到自然灾害威胁的相关区县(场)、 乡镇(街道)和人口数量作出灾情预警,并向市政府报告。
  (3)根据灾情预警,自然灾害可能造成严重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大量人员需要紧急转移安置或生活救助,市和区县(场)、乡镇(街道)应做好应急准备或采取应急措施。

7 应急响应

  7.1 基本要求
  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原则,灾害救助工作以地方政府为主,按照分级管理、各司其职原则,启动相关层级和部门应急预案,做好灾民紧急转移安置、生活安排、抗灾救灾、灾害监测、灾情调查、灾情评估和灾情报告工作,最大程度减少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损失。
  7.2 响应等级
  按照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和可能造成的严重后果,自然灾害应急救助响应分为三级:Ⅰ级、Ⅱ级、Ⅲ级。
  (1)特别重大自然灾害(Ⅰ级):造成死亡10人以上;紧急转移安置1万人以上;倒塌房屋1000万间以上;绝收面积占耕地面积4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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