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自治州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昌州政办发[2011]74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昌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委会,州政府有关部门:
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自治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新政办发〔2011〕104号)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对自治州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州人民政府决定成立自治州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黄志忠州党委常委、常务副州长
副组长:蒋福成州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韩庚州财政局局长
杨少朴州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成员:张晓文州党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
杨金勇州党委宣传部副部长
吴享斌州党委经济办副主任
徐晖林州发改委党组书记
马国忠州财政局副局长
任会明州社保局局长
肖亚民州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马述铎州编委办副主任
于飞州公安局副局长
赛炎荣州民政局副局长
裴玉江州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杨双庆州农业局纪检组长
温靖玄州人口与计生委副主任
葛生琦州残联理事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