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钦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实施意见


  (五)完善行政执法经费保障机制。市、县区人民政府要将行政执法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不得将执法经费与罚没收入挂钩。行政机关要严格执行罚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并将罚没收入缴入国库规范管理。

  五、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一)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积极拓展政务服务、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凡是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要及时准确向社会公开。拓宽办事公开领域,所有面向社会服务的政府部门要全面推进办事公开制度。进一步规范和监督医院、学校、公交、公用等公共企事业单位的办事公开工作,重点公开岗位职责、服务承诺、收费项目、工作流程、办结时限、监督方式等内容。加大社会公共服务和改善民生领域的公开力度,做好市场价格调控、房地产调控、社会保障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促进就业等政策部署的落实措施和执行情况的信息公开工作。积极稳妥推行财政预算公开,及时公开经同级人大审议批准的本级财政预算、决策和涉及民生的重大项目预算情况。

  (二)深入推进政务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强化政务服务工作,提升各级政务服务中心的服务水平。重点加强县级政务服务中心建设,推进政务服务和政务公开向基层延伸。加强各级政务服务中心网络运行保障工作,建立自治区、市、县三级政务服务专用网络,推进联网办公、联网审批、联网监管,逐步实现信息共享。进一步完善政府网站的便民服务和网上办事功能,充分发挥政府网站在政务公开工作中的平台作用。

  六、强化行政监督和问责

  (一)自觉接受监督。各级人民政府、各部门要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人民法院依法实施的监督。加强行政机关内部层级监督,及时纠正违法或者不当的行政行为。保障和支持审计、监察等部门依法独立行使监督权,发挥审计、监察等专门监督的作用。建立和完善群众举报投诉制度,高度重视社会舆论监督,重视新闻舆论监督,对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反映的问题,要认真调查、核实并及时处理;对社会影响较大的问题,要将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布。

  (二)严格行政问责。要严格执行行政监察法公务员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和关于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规定,坚持有错必纠、有责必问,对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等违法违纪行为导致发生重大责任事故、事件或者严重违法行政案件的,要严格追究有关领导直至行政首长的责任。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