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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钦州市扩权强县工作方案的通知

钦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钦州市扩权强县工作方案的通知
(钦政发〔2011〕19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钦州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三娘湾旅游管理区管委,市直各委、办、局:
  现将《钦州市扩权强县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钦州市人民政府
二○一一年五月五日

钦州市扩权强县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扩权强县工作的意见》(桂政发〔2010〕72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自治区有关部门和各市落实扩权强县意见工作方案的通知》(桂发改法规〔2011〕230号)精神,为做好我市扩权强县工作,结合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加强县级政府的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增强县域经济发展活力,促进城镇化跨越发展为目标,依法有序推进扩权强县工作,切实扩大县级政府的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减少审批环节,提高行政效率,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工作原则
  扩权强县工作要根据“依法合规、能放就放、责权统一、规范管理”的要求,坚持以下原则:
  一是减放并举原则。凡是没有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和地方性法规作为设定依据的行政许可项目,一律取消;凡是没有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国务院文件、国务院部门规章及文件、自治区人民政府规章及文件作为设定依据的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原则上予以取消。
  二是能放都放原则。法律、法规、规章规定自治区、设区市、县都有管理权但对管理权未作明确划分的,应当直接扩大县级的管理权;法律、法规、规章明确规定管理权属自治区、设区市的,可以通过委托下放的方式将管理权委托下放给县级人民政府。
  三是权责一致原则。对下放到县级管理的事项,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和责任机制,坚持放管结合、权责一致,做到职责明确,责任落实,有责可查。
  四是提高效能原则。坚持将扩大县级管理权限与创新服务方式、提高服务水平、提升行政效能有机结合,加快建立规范有序、公开透明、便民高效的运作制度。把该放的放好,把该管的管好。
  三、工作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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