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全市严厉打击“地沟油”违法犯罪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钦政办〔2011〕150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钦州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三娘湾旅游管理区管委,市直各委、办、局:
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全市严厉打击“地沟油”违法犯罪专项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一年九月二十六日
关于全市严厉打击“地沟油”违法犯罪专项工作实施方案
(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九月二十三日)
为进一步做好打击“地沟油”违法犯罪活动和食用油安全监管工作,切实保障食品安全和人民身体健康,根据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严厉打击“地沟油”违法犯罪专项工作方案的通知》(食安办发电〔2011〕9号)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全区严厉打击“地沟油”违法犯罪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11〕173号)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实施专项工作,使全市餐厨废弃物排放行为得到进一步规范,餐厨废弃物和其他残渣油脂、收集、运转、处置的监管得到进一步强化,“地沟油”违法犯罪活动得到严厉打击,非法使用“地沟油”炼制食用油行为受到严厉打击,严防和切断“地沟油”流入餐桌,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二、重点工作
针对“地沟油”违法犯罪链条中掏捞、粗炼、收购转运、深加工、批发、销售等各个环节。对食品生产、经营、使用等环节和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处置单位及个人进行一次全面排查,确保不存死角、不落环节、不留盲区。多管齐下摸底排查梳理线索,全面取缔非法制售窝点,追根溯源查清犯罪链条,彻底摧毁生产销售网络。严格落实各环节的监管执法责任和措施,进一步加强对餐饮服务单位、粮油批发市场以及食用油、食品和其他相关企业的监督检查,强化现场检查、突击检查和检验检测,确保及时发现违法犯罪线索;加快推进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完善食用油质量安全监管的政策措施和长效机制,积极推动从源头上解决“地沟油”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