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代表队于2011年5月8日至11月10日集训。
四、奖励办法
按照《钦州市参加广西第十二届运动会运动员、教练员及有功人员奖励办法》执行。
五、工作要求
(一)抓好集训工作
1. 加强比赛规程学习和理解。根据参赛办法、竞赛办法和报名人数要求,结合主要对手的实际情况,研究并确定好小项和运动员人选。
2. 各项目运动队要将重点工作放在重点运动员上,围绕着争金夺银运动员,围绕争分运动员开展工作,制定个性化的训练计划、营养补充计划和伤病预防治疗计划。
3. 切实抓好赛前训练。制订好倒计时的月、周训练计划,调整好参赛运动员最佳竞技状态,做好赛前安全保护措施,严防出现重大伤病事故。
4. 要坚持贯彻“三从一大”科学训练原则,严格训练,加强体能训练,要做好连续打恶战的体能准备,要加强技术训练,在抓精细训练上做好文章,每一个训练细节都不能放过,努力提高训练效益,提高运动水平。
5. 要加强对主要竞争对手情况的了解,要详细分析、研究,制订赛前有针对性的训练措施和方案,全面、科学制定重点项目和重点运动员的参赛预案。
6. 全体教练员务必以高度的责任心,全身心地投入到备战集训工作中去,要加强对运动员的教育与管理,加强对比赛规则、主要裁判法的学习和研究,传授给运动员。
7. 要选派水平高、活动能力强的优秀裁判员裁判工作,并加强与裁判的联系和沟通工作,及时掌握有关信息。
(二)抓好队伍管理工作
1. 各项目运动队实行领队负责制。在代表团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总体部署和要求,领队要带领教练员、运动员认真完成备战集训、参赛、管理任务。
2. 认真组织开好领队、教练员、运动员的赛前动员会,详尽研究部署比赛计划、技术、战术及一切保障措施并落实到具体负责人。
3. 加强对运动员的赛前训练、参赛器材准备、赛前准备活动、比赛技战术的应用、安全防范和保护措施等工作,防止因伤病造成损失,为运动员勇创佳绩创造一切有利条件,圆满完成比赛任务。
4. 要及时调度、精心组织好每一个参赛项目和每一天、每一场比赛,要协调解决好运动队的一切比赛需要,对可能出现的突发事件要及时排查,并有预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