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钦州市第四中学(市民族中学、市壮文学校)校区项目建设协调小组的通知
(钦政办〔2011〕70号)
钦南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
为确保钦州市第四中学(市民族中学、市壮文学校)校区项目建设顺利开展,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成立钦州市第四中学(市民族中学、市壮文学校)校区项目建设协调小组。协调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徐 贵 副市长
副 组 长:王桂娟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陈锦山 市教育局局长
成 员:黄登成 市发改委重点办主任、市西部办副主任
邓湘妮 市教育局副局长
吴楷堂 市财政局副局长
覃剑科 市住建委总工程师
郑豪斌 市国土资源局总工程师
刘海伟 市审计局总审计师
俸吉军 市土地储备中心副主任
韦天飞 市征拆中心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