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全市主要污染物削减目标:化学需氧量较2008年下降2%,较2005年下降16.3%;二氧化硫排放总量控制在5.54万吨以内。经国家减排核查组初步核算,我市基本完成了全年的减排任务。
(一)化学需氧量排放情况
全市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为7.66万吨,与“十一五”控制目标相差0.41万吨。
(二)二氧化硫排放情况
全市二氧化硫排放量控制在5.54万吨以内,已在“十一五”控制目标(6.22万吨)范围内。
二、2010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任务
(一)主要污染物新增排放量预测
1. 化学需氧量新增排放量预测
2010年全市GDP预期增长目标为18%、监测与监察系数取1.6进行测算,预计2010年工业化学需氧量新增排放量3400-3900吨。按城镇常住人口增长率5%,人均化学需氧量产生系数67.0克/人·日进行测算,预计2010年生活化学需氧量新增排放量800吨。2010年全市工业和生活化学需氧量新增排放量共计4200-4700吨。
2. 二氧化硫新增排放量预测
2010年火力发电无新增计划,加强燃煤电厂脱硫设施的监管,计划年排放量控制在5000吨以内(与2009年持平)。非火力发电行业二氧化硫排放强度取0.01843万吨二氧化硫/万吨原煤(2007年数据),预计2010年非火力发电行业二氧化硫新增排放量1000吨。2010年全市火电行业和非电行业二氧化硫新增排放量合计1000吨。
(二)2010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任务
1. 化学需氧量
根据市人民政府与自治区人民政府签订的《钦州市“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削减目标责任书》,2010年全市化学需氧量(COD)排放总量目标控制在7.25万吨以内,在2009年排放量的基础上须净削减4100吨,下降5.35%,加上新增排放量4200-4700吨,实际需要完成减排量8300-8800吨。
2. 二氧化硫
二氧化硫排放总量较2005年排放增量不超过3万吨,年度控制在6.22万吨以内。
三、2010年主要污染物减排重点领域和项目
(一)化学需氧量
1. 减排重点领域和行业
目前,我市制糖企业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均已基本完成,2010年全市化学需氧量减排重点工作:一是抓好淀粉、酒精等行业的工程减排工作;二是加快灵山县、浦北县、钦州港经济开发区生活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保证灵山县、浦北县污水处理厂分别于2010年6月建成投入使用;三是进一步扩大河西污水处理厂日处理量,保证污水日处理量达到6万吨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