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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滨海新区2011年重点人群麻疹疫苗接种工作方案的通知


  (二)区卫生局。制定重点人群麻疹疫苗接种工作方案,负责全区重点人群麻疹疫苗接种工作的组织、协调、督导、动员工作。

  (三)区财政局。负责落实全区重点人群麻疹疫苗接种工作所需经费的配套资金。

  (四)区文广电局。负责全区重点人群麻疹疫苗接种的宣传工作。

  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在本次重点人群麻疹疫苗接种工作中充分发挥部门作用,切实做好组织和技术推动等工作,保障各项工作的落实。

  六、疫苗接种要求

  (一)疫苗种类

  麻疹减毒活疫苗。

  (二)接种要求

  免疫对象要填写疫苗知情同意书并签字,对麻疹疫苗接种史和患病史不能提供有效证明的,以受种者回忆为准。

  接种医生要做到接种对象核实、接种前告知、健康状况询问、规范接种和登记。现场接种流程、操作技术及接种后剩余疫苗处理等严格按《预防接种工作规范》要求执行。接种医生接种前要详细阅读疫苗说明书,严格掌握禁忌症,出现接种反应要及时处理,并按有关要求及时报告。

  由预防接种单位到符合要求的临时接种场所接种。预防接种证明由务工人员永久保管。

  七、经费安排

  全区预计接种人数10万人,疫苗购置费预算为15万元,摸底调查人员补助费为20万元,接种费为50万元,预检登记费35万元,工作经费预算43.6万元, 共计为163.6万元,均由区财政和各管委会财政按照5:5的比例承担,以实际接种数为准。

  滨海新区财政设置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处置经费。

  八、工作进度安排

  (一)2011年12月1日前,各疾控中心完成疫苗储备、下发相关宣传材料和对预防接种单位的培训工作。

  (二)2011年12月1日前,预防接种单位完成需接种人员数量等相关资料收集、实施的准备工作和疫苗的领发。

  (三)2011年12月6日-12月31日,完成重点人群麻疹疫苗接种工作,各预防接种单位向辖区疾控中心上报接种数据。

  (四)2012年1月15日前,辖区疾控中心将接种数据和工作总结上报管委会卫生局,由管委会卫生局上报区卫生局。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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