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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滨海新区迎接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区复核验收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三)加快实施以城乡绿化、自然保护、生态恢复、绿色创建为重点的生态工程。建成沿主干道路、景观河道的绿色通道、湿地公园和一批绿地广场,加快实施自然生态廊道和人工生态廊道搭建生态网络,以典型生态片区为重点保护范围,加强湿地的生态保护,提高绿化覆盖率;巩固、提高自然保护区建设和管理水平。继续推进创建生态工业园区、生态镇(生态村)、绿色社区(家庭)、绿色学校(幼儿园)等绿色创建细胞工程。

  (四)进一步落实以垃圾填埋厂渗滤液无害化处理,巩固污染源达标排放为重点的工业污染防治工程。

  加快实施垃圾分类、收集和处理,确保垃圾处理厂渗滤液处理设施达标排放,提高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水平。规范工业固体废弃物管理,实现固体废弃物资源化、无害化。加强对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危险废物处理处置、各重点工业企业、医院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的监督检查。结合产业结构调整和城镇布局调整,大力推行清洁生产,对环境敏感、污染扰民严重的企业实施调整或异地治理,规范污染源监督管理,制定污染集中防治措施,严格削减二氧化硫、化学耗氧量、氨氮和氮氧化物等主要污染物的排放总量。

  (五)深入开展以建成区、城乡结合部为重点的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工程

  加强重点区域的市容市貌环境综合整治,特别是加大建成区、重点工业区、城乡结合部以及检查线路沿线的环境整治,对河道污染、垃圾乱倒、公路秩序混乱、畜禽污染、环境脏乱差等地区要下力量进行环境综合整治。

  四、时间安排

  (一)动员培训阶段(2011年11月)。召开全区复核验收动员大会,制定方案分解任务;按照责任分工,组织不同层次的相关单位领导和工作人员进行培训,掌握各项指标及档案资料整理要求,抓好落实。

  (二)档案资料整理阶段(2011年12月-2012年4月)。收集整理复核验收26项指标、重点污染源一户一档资料、编制26项指标的分析报告、复核验收的工作报告、技术报告、8项专题报告、技术图集、文件、法规汇编,并制作复核验收工作专题片、多媒体汇报片。

  (三)资料归档初审阶段(2012年5月份)。各责任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及要求,上报相关档案资料,复核验收办公室对上报的资料进行初审。

  (四)专家审核阶段(2012年6-7月份)。邀请国家环保部、天津市有关专家对档案资料进行检查指导,对检查存在的问题进行修改完善。申请天津市预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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