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天津市民政局关于转发《天津市慈善协会关于加强区县慈善协会自身建设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三)建立办事机构,在秘书长主持下处理协会日常工作。要有办公地点、办事制度和工作经费。办事机构最少由3人组成,可通过聘请退休人员、借调在职人员及社会招聘(公益岗大学生可优先聘用)等方式解决。

  (四)积极推进街乡镇建立慈善分会,推动基层慈善工作开展。年内,市内六区、环城四区的街乡镇全部建立慈善分会,其他区县的街乡镇建立分会不少于三分之二。有条件的区县要在城乡社区建立慈善工作站。“十二五”期间,全市的街乡镇全部建立慈善分会,城乡社区全部建立慈善工作站。

  (五)密切与志愿服务联合会、志愿者协会等公益组织的协调合作,培育发展慈善志愿者队伍,建立慈善志愿服务网络,开展志愿服务,做到有组织、有制度、有活动、有效果。

  二、健全各项制度

  根据工作需要和规范管理的要求,对现行的制度进行系统的研究、整理和修订,并按审批程序确定下来、认真执行。做到各项工作有章可循,有章必循。我们意见,区县慈善协会要建立健全以下制度。

  (一)财务管理制度。明确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运作方式、工作职责和审批权限等内容。

  (二)募捐工作管理办法。明确募捐工作的指导思想、原则、范围、工作程序、帐目管理和相关责任等内容。

  (三)救助项目实施办法。明确救助范围、立项标准、资金来源、实施方式和项目评估等内容。

  (四)基金管理办法。明确设立基金目的、审批程序、基金管理及使用等内容。

  (五)灾害救助应急预案。明确发生重大灾害时,救灾人员组织、工作部署、社会动员、款物管理、使用等内容。

  (六)办事机构和人事管理有关规定。明确办事机构的岗位设置、人员分工、工作人员条件及来源、工资福利以及对廉洁自律和提高业务能力的要求。

  (七)行政管理有关规定。明确统计工作、档案管理、印章管理、接待工作、计算机管理、安全防范及日常工作规范等内容。

  三、严格资金管理

  资金管理,包括捐赠物品的管理,要列入协会工作重点,做到符合规定,管理严格,工作有序,既能够满足开展慈善活动的需要,又经得起检验。

  (一)认真执行财政部《关于民间非赢利组织财务管理制度》,设立独立帐户,实行专帐管理。科目设置、分类、收支记录均以《制度》为依据。有条件的要设专职会计、出纳人员。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