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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1年重点稽查执法工作方案的通知

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1年重点稽查执法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州、地住房城乡建设局,西宁市规划局、建委、房管局、城管局:
  为认真做好2011年重点稽查执法工作,现将《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1年重点稽查执法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贯彻落实。

二0一一年六月二十八日

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1年重点稽查执法工作方案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1年重点稽查执法工作方案》,结合我省实际,2011年重点稽查执法工作方案制定如下。

  一、重要意义、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加强建设领域稽查执法工作,维护法纪尊严,是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相互制约和协调运行机制的重要举措,对保障全省住房城乡建设中心任务的顺利完成,确保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实现全过程协同执法和闭合管理,维护国家、社会和群众利益具有重要意义。

  稽查执法的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全省住房城乡建设中心任务,坚持“实事求是,依法稽查;惩防并举、注重预防;服务大局,促进发展”的原则,在创新体制机制、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提高稽查执法综合效能和促进住房城乡建设行业健康发展方面取得积极成效。

  工作目标:通过专项稽查执法,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和建设活动各方主体行为,遏制违法违规问题发生,扎实推进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确保年初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完成,推动我省住房城乡建设事业科学发展。
  二、工作内容
  (一)保障性安居工程监督检查。重点对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棚户区改造项目的建设进度、资金使用、工程质量安全等情况进行督查。对违规购买、转售、出租、闲置、出借保障性住房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
  (二)房地产市场调控监督检查。大力整顿房地产市场秩序,严格执行住房限购措施,遏制投资投机性购房,依法查处违规预售、捂盘惜售、哄抬房价等违规行为,维护购房者合法权益。

  (三)城乡规划实施监督检查。继续开展房地产开发领域违规变更规划、调整容积率问题专项治理,重点对提高容积率、改变土地性质、擅自扩大建设规模的项目进行检查,对审批部门违规审批、权钱交易,损害国家和群众利益的违法违规问题进行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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