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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珠海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印发珠海市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审核办理程序的通知

  特此说明。

  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5
  存根

         项目单位:
  根据粤府办〔2010〕41号文的规定,经审核,你项目共征收土地   亩(其中农用地   亩,建设用地   亩,未利用地  亩),有  人应纳入养老保障范围,按照被征地农民每人每月缴费  元,缴费15年计算,需缴纳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资金共计   元。

  项目单位经办人: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用地单位缴纳社会保障金通知书

         项目单位: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工作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10〕41号)等文件规定,经审核,你项目共征收土地    亩(其中农用地   亩,建设用地   亩,未利用地   亩),有  人应纳入养老保障范围,按照被征地农民每人每月缴费  元,缴费15年计算,需缴纳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资金共计    元。请你单位将所需资金存入我市财政部门开设的“收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专户”(户名:珠海市社会保险基金财政管理办公室,开户行:广发行营业部,账号:1130-105160-10009852),并按有关规定和流程办理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审核的有关手续。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盖 章)
年  月  日

  附件6
  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承诺书

       项目,共征收土地   亩(其中农用地   亩;建设用地   亩;未利用地   亩)。按有关规定,该项目征地后有   人纳入养老保障范围,所需计提养老保障费用为   万元(大写:        万元)。目前,该项目采取预交押金(2000元/亩)方式,所需押金    元已预存划入我市财政部门开设的“收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过渡户” (户名:珠海市社会保险基金财政管理办公室,开户行:广发行营业部,账号:1130-105160-10009852),并承诺在征地项目获批准后的一周内将所需计提的养老保障费用一次性全部存入财政专户(冲减预存押金后)。我们承诺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把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全部纳入养老保障,切实解决他们的长期生活保障问题。
  特此承诺
  附件: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费用情况表

   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公司
(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6-1
  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费用情况表

被征地行政村

(经联社)

征收土地面积(亩)

2002年末村(社)人均农用地面积(亩)

上年度16岁以上人口占全村总人口比例(%)

应纳入养老保障范围人数(人)

应计提的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资金

合计

农用

建设

用地

未利

用地

 

 

 

 

 

 

 

 

 

 

 

 

 

 

 

 

 

 

 

 

 

 

 

 

 

 

 

 

 

 

 

 

 

 

 

 

 

 

 

 

 

 

 

 

 

 

 

 

 

 

 

 

 

 

 

 

 

 

 

 

 

 

 

 

 

 

 

 

 

 

 

 

 

 

 

 

 

 

 

 

 

 

 

 

 

 

 

 

 

 

 

 

 

 

 

 

 

 

 

 

 

 

 

 

 

 

 

 

 

 

 

 

 

 

 

 

 

 

 

 

 

 

 

 

 

 

 

 

 

 

 

 

 

 

 

 

 

 

 

 

 

 

 

 

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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