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珠海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1年“双百工程”秋季招生工作的通知
横琴新区社会事业局,各区(经济功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社会发展局),市高级技工学校,各中等职业学校:
为贯彻落实《关于印发珠海市“双百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珠劳社〔2009〕49号)精神,有效推进我市“双百工程”,就“双百工程”2011年秋季入学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深入抓好往届毕业生的宣传发动工作
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多形式、多渠道,充分利用各种有利条件,因地制宜地开展宣传发动,组织和动员往届普通初高中毕业未能继续升学的适龄青年入读技工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
二、全面动员应届毕业生入学
(一)请市教育局于8月31日前将本市户籍未能继续升学的普通初中、高中应届毕业生名单按学生户籍所在辖区划分后,以《2011年秋季本市户籍未能继续升学的普通初高中应届毕业生名单》(附件1)的格式制作电子文档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汇总整理数据,按学生户籍所属区(经济功能区)分别下发名单给各区(经济功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
(三)各区(经济功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根据名单和实际掌握的情况,及时针对学生开展动员,掌握本辖区未能继续升学的普通初高中毕业适龄青年的入学意愿情况,并根据学生意愿及时与技工学校和各中职学校联系协调入学事宜。
三、做好新生入学工作
各学校应按照要求做好“双百工程”学生入学的各项工作。并于2011年10月15日前上报《“双百工程”2011年秋季招生情况汇总表》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科(联系电话:2128813,2128261,传真:2128516)。
附件:1.2011年本市户籍未能继续升学的普通初高中应届毕业生名单(略)
2.“双百工程”2011年秋季招生情况汇总表
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珠海市教育局
二O一一年七月二十七日
附件2
“双百工程”2011年秋季招生情况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