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事务所需提供为大、中型企业提供服务的相关证明材料
会计师事务所信息化建设评定表
事 务 所 名 称(公章)
|
|
项目
| 内容及分值
| 自评分
| 评定分
| 备 注
|
事务所信息化建设
| 一、事务所网络建设(40分)
|
|
|
|
1.事务所是否有局域网(10分)
|
|
| 有局域网得10分,没有不得分
|
2.事务所是否有专职网络管理部门(10分)
|
|
| 有专职部门及人员得10分,没有专职部门但有专职人员得5分,都没有不得分。
|
3、事务所网站建设(20分)
|
|
| 事务所建立动态管理页面的网站得20分,事务所建立静态页面网站得10分,没有建立网站不得分。
|
二、事务所信息系统建设(60分)
|
|
|
|
1.事务所是否实现财务电算化(10分)
|
|
| 事务所实现财务电算化得10分,未实现不得分
|
2.事务所是否有内部网上办公系统(10分)
|
|
| 事务所有内部网上办公系统得10分,没有不得分
|
3. 事务所是否实现项目管理信息化(20分)
|
|
| 事务所依靠软件实现各类型项目有效管理,了解项目进度,审核项目各阶段任务的得20分,未实现不得分
|
4.事务所是否实现业务流程信息化(20分)
|
|
| 事务所完全依靠软件实现审计、验资及其他相关业务流程信息化的得20分,事务所部分依靠软件实现业务流程信息化的得10分,事务所未实现业务流程信息化不得分
|
信息化建设合计得分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