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完善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继续落实学生资助体系各项政策,探索建立学前教育资助制度,对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入园给予资助。落实好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和高等学校的各项助学制度,落实好中等职业学校城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免学费政策。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物价变动情况和财力状况。落实高校学生基层就业、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政策。
7、支持省级统筹教育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积极支持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全面实施国家和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确定的各项教育改革试点。
二、支持自主创新,提升科技服务科学发展能力
8、充分发挥创业(风险)投资引导基金杠杆作用。加大财政投入,优化支出结构,进一步做大我省创业(风险)投资引导基金规模。完善创业(风险)投资引导基金运作和管理机制,督促基金公司加快投资进度,充分发挥创业(风险)投资引导基金杠杆作用。
9、支持创新体系建设。继续支持国家技术创新工程试点省和合芜蚌自主创新综合试验区建设,认真落实各项财税优惠和激励政策,充分激发创新创造活力,支持全省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优化升级。
10、支持科技重大专项发展。优化支出结构,整合财政科技资金,重点支持“十五个科技重大专项、四十七个优先主题”,引导企业培育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改造升级优势产业,增强核心竞争力。
11、支持创新人才发挥作用。支持创新人才队伍建设,配合有关部门积极推进合芜蚌综合试验区企业股权、分红激励试点和人才特区建设。研究改进科技经费管理中制约创新人才发挥作用的问题,充分调动科技人员创新创业积极性,充分释放科技创新的潜能与活力。
12、支持科学技术普及。贯彻《
安徽省科学技术普及条例》和《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支持实施重点人群科学素质行动,大力开展科学知识、技能和方法的宣传,加大对经营性科普产业政策扶持力度,探索建立公益性科普事业与经营性科普产业并举机制。
三、完善投入机制,促进文化大发展大繁荣
13、建立健全财政文化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出台《关于财政进一步支持文化强省建设的意见》,进一步加大文化建设投入,积极完善与财力水平相适应的文化财政投入保障机制,保证公共财政对文化建设投入的增长幅度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幅度,提高财政文化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重。同时,进一步拓宽文化资金渠道,增加非税收入用于文化的投入,继续征收文化事业建设费和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逐步增加彩票公益金用于文化事业的支出,努力实现文化投入持续稳定增长。
14、促进公共文化事业全面繁荣。大力实施文体广惠民工程,促进文体广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保障广大人民群众享受文体广基本公共服务的权利。继续支持推进博物馆、纪念馆、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等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根据国家统一部署,适时实施公共体育设施向社会免费开放。继续支持公共电子阅览室建设计划、数字图书馆推广工程,加强公共文化数字化建设。继续支持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工作,推动各类公共文化资源整合,提高公共文化资源的利用效率。重点扶持精品和特色文化建设。建立精品文化奖励激励机制,对入选国家重大奖项的优秀作品予以奖励。设立黄梅戏、花鼓灯发展专项资金,支持特色文化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