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肇庆市实施《珠三角规划纲要》2012年工作计划的通知
(肇府办〔2012〕2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肇庆高新区管委会,肇庆新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有关单位:
《肇庆市实施〈珠三角规划纲要〉2012年工作计划》已经过市实施《珠三角规划纲要》领导小组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肇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二年四月十九日
肇庆市实施《珠三角规划纲要》2012年工作计划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胡锦涛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委十届十一次全会和市第十一次党代会、市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精神的决策部署,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肇庆的核心任务,坚定不移实施“两区引领两化”战略,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全面推进《珠三角规划纲要》各项工作任务,全力以赴推动“四年大发展”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实现,为“十年大跨越”打下坚实基础。
二、完成考核指标和重大项目建设任务
(一)确保完成指标任务。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四年大发展”各项考核指标按《珠三角规划纲要》和《“四年大发展”工作方案》明确的进度要求顺利完成,力争部分指标在上半年取得突破性进展。对进度落后的指标,要采取超常规措施,层层分解落实责任,全力予以推进。统一口径,各项考核数据由市统计局核准后上报省直相关厅局。(各指标监测落实部门负责)
(二)确保完成重大项目建设进度要求。加快推进“四年大发展”重大项目建设,确保完成年度进度要求,力争部分项目上半年见成效。对列入省“四年大发展”重大项目进行督促检查,对进度滞后的项目,要认真分析查找原因,强化督查,研究采取有效的针对性措施予以解决,定期向市委、市政府汇报项目进展情况,加大力度推进。(市发展改革局、市重点项目办、市重大项目牵头部门负责)
三、重点工作任务
(一)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