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扎实开展培训工作
2012年新型农民科技培训,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1号文件”精神,紧紧围绕发展优质高效农业,以粮油、蔬菜、果品、棉花、畜牧、水产品及其他特色产业的关键生产技术为重点开展培训。要围绕省委省政府确定的确保粮食生产“十连增”,力争总产超“九百亿”的目标,大力组织开展“一喷三防”、“统防统治”技术培训。要与省十大产业振兴规划和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相结合,围绕当地主导产业,针对不同的培训对象,分层次开展培训。要与“万名科技人员下乡”和“农业科技促进年”活动相结合,提高培训的及时性、针对性和实效性。
一是培训农民辅导员。培训机构要根据农时季节,通过问卷调查方式,掌握农民辅导员的培训需求,按需确定培训内容。通过集中授课、致富典型现场讲解、专家答疑等有效方式,提高其科技综合素质和示范带动能力。培训时间原则上每年不少于15天。同时,要安排当地农技人员与农民辅导员建立“点对点”联系,加强跟踪服务,农技人员进村指导每年不少于10次。
二是培训示范农户。要发挥农民辅导员言传身教的作用,通过农民辅导员的技术示范、咨询服务等形式,对示范农户开展培训。农民辅导员对示范农户的带动培训,主要采取现场指导和田间学校的方式。
三是面上普及培训。项目县要利用广播、电视、明白纸等形式广泛开展培训。要根据农时农事季节,及时利用广播、电视播放有关节目,同时组织农技人员进村入户开展技术指导。要充分利用现代传媒手段(农村远程教育网络、农技110、农村“三电合一”等),加强信息服务,扩大培训覆盖面,提高培训效率。
四是开展技术指导和示范。项目县要强化农技推广队伍建设,建立农民培训师资库和讲师团,及时快速地为农民提供技术指导服务,切实解决农民辅导员在农业生产中遇到的各种问题。要建立培训示范基地,为农民群众提供学习技术和生产实践场所。
五、加强项目管理
(一)建立培训档案。一是建立培训卡和电子档案。对遴选确定的农民辅导员和示范农户,发放培训记录卡,记录培训情况,同时建立电子档案,加强跟踪服务和管理。培训卡是检查验收培训工作的重要依据,要记明受训人的基本情况(姓名、住址、生产规模等)和每次培训的内容、地点、时间,由受训人和培训教师签字。二是建立培训过程档案。实行培训对象签到、培训教师签字、培训现场照片留存等制度,加强对培训过程档案资料的管理。县级农业部门要建立农民辅导员信息档案,并报市、省两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