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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餐厨废弃油脂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青海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餐厨废弃油脂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西宁市、海东地区、各自治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玉树、海西卫生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餐厨废弃油脂监管整治工作的通知》(食安办发电[2011)5号)精神,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餐饮服务环节餐厨废弃油脂监管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局《关于餐厨废弃油脂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0一一年八月十八日

关于餐厨废弃油脂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近期,国内部分地区和部门在执法检查中发现不法分子违法收购、加工、提炼餐厨废弃油脂(包括“煎炸废弃油”、“泔水油”、“地沟油”等)案件,为切实保障我市人民群众健康安全,按照国家局《关于开展餐饮服务环节餐厨废弃油脂监管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食药监办食[2011]132号)文件精神,结合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工作职责和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目标

  严厉打击餐饮服务环节非法销购进使用餐厨废弃油脂行为,依法严厉惩处一批违法犯罪分子,指导餐饮单位建立餐厨废弃油脂管理制度,建立健全餐厨废弃油脂收集、运输、处置的准入制度,严格对餐厨废弃油脂收集、运输、处置的监管。

  二、整治重点

  以城市(镇)、农村、矿区、旅游景区等重点地区的小餐馆、餐饮摊点、火锅店和学校食堂、企事业单位食堂、工地食堂等为重点检查对象,开展专项检查,主要查验食用油购货记录和索证索票记录,依法查处从非法渠道购进使用食用油脂和使用“地沟油”加工食品的行为,凡发现使用假冒伪劣或来源不明食用油脂的,要依法给予责令改正、停业整顿、罚款、吊销许可证等处罚。

  三、工作安排

  本着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原则,严厉打击非法销售、购进、使用餐厨废弃油脂的违法犯罪行为,着力建立长效监管机制,把整治与规范、监管与自律的各项措施有效结合并抓好落实。利用五个月的时间,分三个阶段完成专项整治的任务和目标。
  (一)自查自纠阶段(时间8月20日-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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