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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地方志办公室关于做好2011年上半年工作总结的通知

上海市地方志办公室关于做好2011年上半年工作总结的通知


各区县地方志办公室:

  2011年是 “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上海市实施<地方志工作条例>办法》颁布之年。上半年,全市地方志工作者紧紧围绕中心工作,求真务实、开拓进取、忘我工作,在法规宣传、业务创新、工作推进、队伍建设等方面成绩显著、效果突出。

  为做好今年上半年工作总结,部署下半年工作安排,请各区县地方志办公室结合学习《上海市实施<地方志工作条例>办法》、学习朱佳木同志3月29日“在全国省级方志工作机构主任会议上的讲话”和“会议纪要” (载于“上海通”网站“史志动态”栏目,网址http://www.shtong.gov.cn),对照2011年上海市地方志工作要点,认真做好上半年工作小结,提出落实下半年工作的规划和具体意见,并于6月25前报送市地方志办公室区县工作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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