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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2012年度全省经济和信息化工作目标考核办法的通知

  (五)发生重大违法违纪案件或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事件的,取消当年奖项评选资格。
  五、考核程序
  年初印发全省经济和信息化工作年度目标考核办法,下达经济和信息化年度考核指标,次年年初组织年度考核。
  (一)考核部署。由省经信委统一发文,明确考核的总体要求和时间进度安排等。
  (二)材料报送。各市在认真梳理和总结各项年度考核指标完成情况的基础上,向省经信委报送考核材料。一是年度目标考核总结交流材料,主要内容为:年度经济和信息化考核指标完成情况、具体工作举措、开拓创新事项的做法和成效;二是《年度目标考核自评表》;三是《开拓创新奖申报表》和省部级以上表彰奖励证明。
  (三)组织评选。各有关业务处室根据考核评分办法对各市进行考核评分;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各市考核得分,审核加分事项,并组织年度目标考核工作交流会,开展民主测评和开拓创新事项评选推荐工作。
  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将考核、测评结果向委党组汇报,由委党组研究确定开拓创新奖获奖名单,并将综合考核结果告知各市。
  (四)表彰奖励。省经信委组织召开年度目标考核表彰会议,对目标考核成绩突出的单位及开拓创新奖获奖单位予以表彰奖励。
  六、组织领导
  (一)省经信委成立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由委主要领导任组长,其他委领导为成员。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综合规划处,负责年度目标考核考评具体工作。
  (二)委纪检组(监察室)对考核考评工作实行全程监督检查。
  (三)本办法由省经信委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2012年度重点工作目标考核考评表

序号项 目分值目标要求评分办法
1工业经济总量目标与运行监测10完成省下达的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利润预期目标。达到工业增加值目标要求得6分,达到利润目标要求得4分。总量每低5%扣1分。
5完成省下达的工业经济新增长点新增销售收入、利税目标,省级新增长点销售收入占比不低于上年,项目达产达效率达100%。达到目标要求得5分。新增销售收入和利税每低5%扣0.25分,最多各扣2分和1分;占比每低1个百分点扣0.25分,最多扣1分;项目达产达效率每低10%扣0.25分,最多扣1分。
5完成省下达的有关省经济运行调度监测分析任务。达到目标要求得5分。调度企业和情况分析材料完成率每低10%扣1分,最多扣5分。
2万元GDP能耗目标10完成省下达的年度节能目标。达到目标要求得10分。未完成目标不得分。(若考核时年度数据未定,可以1— 9月节能指标替代)
6完成省下达节能监察和清洁生产审核计划。达到目标要求得6分。节能监察(清洁生产审核)总数每低5%扣1分,最多扣6分。
3新兴产业发展16完成省下达的新兴产业销售收入目标。达到目标要求得16分。未完成的,每低10%扣1 分。
4超百亿元大企业培育10完成年度营业收入超百亿大企业或百亿规模后备企业培育任务。达到目标要求得10分,每少1家扣2分,最多扣10分。
5重要产业链培育10构建、完善、强化重要产业链。完成省下达的重要产业链骨干企业发展培育目标任务得10分,未完成目标任务按比例相应扣分。
6工业投资和技改投入10完成省下达的工业投资和技改投入目标任务。达到目标要求得10分。工业投资和技改投入总量每低5%扣1分,每项最多扣5分。
6完成省下达的重点项目开工和竣工目标任务。达到目标要求得6分。每少开工(竣工)1个项目扣0.5分,最多扣6分。
7企业技术中心建设10完成国家级和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建设任务。达到目标要求得10分。技术中心不达标数每增1个扣1分,最多扣10分。
8中小企业发展12服务体系建设:完成省下达的建立中小企业服务中心、认定中小企业示范公共服务平台(机构)及省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示范平台、完成融资性担保行业发展和监管任务。达到目标要求得12分。服务中心每少1个扣1分,最多扣3分。公共服务平台和技术服务示范平台每少1个扣0.5分,每项最多扣2分。担保业务规模总量每低1%扣1分,发生重大风险事件扣4分,最多扣5分。
8创新能力建设:完成省下达的高成长型中小企业、创新能力建设示范企业、数字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培育目标任务。达到目标要求得8分。每少完成1个企业扣1分,最多扣8分。
10产业集群培育:完成省下达的产业集群发展目标。达到目标要求得10分。每少1个扣1分,最多扣10分。
9信息化建设8企业信息化:完成省下达的两化融合试点企业、示范企业建设任务并通过考核验收。达到目标要求得8分,少完成 1个扣 1分,最多扣 8分。
8社会信息化:完成两化融合示范区(试验区)、示范基地和农村信息化应用示范基地建设任务。完成目标要求得8分。每少完成1个示范区(基地)扣2分,每少完成1个试验区扣1分,最多扣8分。
7信息安全保障:完成省信安办下发的信息安全检查目标任务。达到目标要求得7分。未完成的,按《2012年度省辖市信息安全保障工作检查表》的要求相应扣分,最多扣7分。
7信息基础设施建设:落实《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的意见》,完成三网融合或信息基础设施试点示范项目、企业、园(区)建设任务。达到目标要求得7分。未制定地方专项规划或落实计划及《意见》配套落实办法扣1分,未建立地方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协调机制扣1分,每少完成1个试点示范任务扣1分,最多扣7分。
10淘汰落后产能(化工企业专项整治)16完成省下达的年度淘汰落后产能任务;完成化工企业专项整治任务。达到目标要求得16分。未完成淘汰落后产能任务相应扣分,最多扣10分;未完成化工企业专项整治任务相应扣分,最多扣6分。
11企业管理创新8完成省下达的企业管理创新优秀企业、示范企业培育任务,并通过考核验收。达到目标要求得8分。少完成一个扣1分,最多扣8分。
12人才培训8认真履行规划指导职能,培训工作有计划、有部署;较好完成省下达的重点培训工作任务。达到目标要求得8分。未制定年度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培训工作计划扣1分;未举办企业职业经理人任职资格培训扣2分,未举办各类专题培训班扣1.5分,未开展省中小企业品牌项目培训扣2分,未配合完成其它培训组织工作扣1.5分,最多扣8分。
13依法行政10依法行政制度健全;行政执法卷宗规范;年度普法任务落实。达到目标要求得10分。缺一项制度扣1分,最多扣4分;执法卷宗不规范扣1分,未开展案卷评查工作扣1分,未进行执法人员法律培训扣1分,最多扣3分;未指定“六五”普法规划扣1分,领导班子或干部职工学法不达标扣1分,干部职工学法不达标扣1分,最多扣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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