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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商务厅关于商务系统2011年市场运行监测分析工作10月份考核情况的通报

河北省商务厅关于商务系统2011年市场运行监测分析工作10月份考核情况的通报


各设区市商务局:

  根据冀商运行字【2011】12号文件《关于印发〈河北省市场运行监测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以及冀商运行字【2011】25号文件《关于修订〈河北省市场运行监测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省商务厅对2011年10月份各市市场运行监测分析工作进行了考核排名(附后),现予通报。

  附件1:10月份各市考核排名
  附件2:10月份各市被商务部商务预报主站采纳信息统计

  2011年11月

  附件1:2011年10月河北省商务系统市场运行监测分析工作考核排名

各设区市三大监测系统样本企业数量监测报表报送市场运行分析商务预报信息泵黄金周 市场分析合计
生活        必需品重要        生产资料重点        流通企业总体    报送率及时    报送率动态    分析综合     分析多媒体 网络版 发布被商务部采用分数
保定市75138.00 31.15 104143.6209115.75
秦皇岛市75138.00 31.07 101144.520.610115.17
衡水市75138.00 31.72 104142.420.98115.02
邢台市75138.00 31.53 10314519.18114.63
沧州市75138.00 32.00 104145178114.00
唐山市75138.00 30.59 102143.61910113.19
石家庄市75138.00 32.00 101142.117.910111.00
廊坊市75138.00 29.74 103141.519.28109.44
承德市75138.00 28.81 101140.916.99104.61
张家口市75137.75 27.33 101142.717.57103.28
邯郸市75138.00 31.23 4.67211.330.919.5699.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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