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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山西省高端人才工作院士咨询指导委员会章程》和《山西省院士工作站管理办法》的通知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六条 本试行办法由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解释。
  第十七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
山西省院士工作站建设申请书

  院士工作站名称:
  申报单位:
  主管部门:
  填报日期: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填表说明

  1、表三中单位人员情况“研发人员”含引进的柔性人才。
  2、表四中“院士工作站名称”应包含研究方向。
  3、表五中“主要成就”是指所取得的科技成果、论文、论著、知识产权等情况。
  4、表六中“单位创新能力”是指主要研究方向、科研机构、科技人员、科技投入、承担科技计划项目、取得的成果、知识产权等情况及未来发展重点。
  5、表七中“为院士及其团队工作的保障条件”是指办公面积、实验场地、仪器设备种类和总值、研究经费及来源等情况。
  6、表八中“合作内容”是指研发项目、成果转化、科技咨询、人才培养、科技交流等。
  “资金筹措”包括有关部门立项资金、配套资金、自筹资金。
  7、申报时需申请书一式5份及电子版。
  8、本表用A4纸填写;如表中填写不下的可加附页。
  9、申报单位与院士签订的相关合作协议作为附件与申请书装订成册。

  一、申报单位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

 

法人代表

 

联系电话

 

成立时间

 

注册资本

       (万元)

通信地址

 

邮政编码

 

传  真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E-m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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