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朝阳区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建设规划(2011—2012)的通知
(朝政发〔2011〕15号)
各街道办事处、地区办事处(乡政府),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区属机构: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朝阳区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建设规划(2011— 2012)》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落实。
二O一一年七月二十九日
北京市朝阳区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建设规划(2011— 2012)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文化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积极促进“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和朝阳“新四区”建设,2011— 2012年,朝阳区将全力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推动区域文化又好又快发展。依据《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项目)创建工作方案》、《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项目)创建标准》,特制定本规划。
一、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的重要意义
(一)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文化发展战略的迫切需要。党的十七大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四位一体”总体布局的高度,提出兴起社会主义文化建设新高潮、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战略任务。2010年7月23日,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届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二次集体学习时,就加快推进文化体制改革提出“三加快一加强”的总体部署,把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文化建设的重要任务。在全国创建一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通过发挥典型的示范、影响和带动作用,调动各地政府的积极性,集成、整合、提升“十一五”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成果,为我国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探索经验、提供示范,推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科学发展,促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进一步推动公共文化服务向广覆盖、高效能转变。
(二)北京市建设有中国特色世界城市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之都的迫切需要。北京是全国的政治中心、文化中心和国际交往中心。一直以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文化建设,把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北京市“十二五”规划提出将努力打造“五都”,即“国际活动聚集之都、世界高端企业总部聚集之都、世界高端人才聚集之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之都、和谐宜居之都”。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将进一步巩固北京全国文化中心地位,推进建设中国特色世界城市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之都,为提升中华文化的国际影响力和丰富世界文化多样性做出新的贡献。
(三)朝阳区提升区域核心竞争力的迫切需要。当前,文化在区域竞争发展中的地位越来越凸显、作用越来越突出。近年来,朝阳区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北京市委市政府关于文化建设的决策部署,顺应地区发展实际,顺应百姓需求,提出了“我区文化建设已经到了一个极端重要的发展时期”的基本论断。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将推动朝阳区文化建设进一步聚焦,朝阳区将以创建示范区为抓手,促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超常规提速发展,推动朝阳区文化全面发展,进一步提升区域文化软实力和核心竞争力, 推动全区经济社会事业全面持续发展。
二、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的基础条件
(一)具备良好的经济发展基础。朝阳区是北京市面积最大、人口最多的城区,综合实力强,国际化和市场化水平高。作为首都城市功能拓展区,承担着“国际交往的重要窗口,中国与世界经济联系的重要节点,对外服务业发达地区,现代体育文化中心和高新技术产业基地”的功能。区内云集了除俄罗斯和卢森堡之外的全部外国驻华使馆,集中了北京市80%的国际组织、国际商会,90%的国际传媒机构,70%的世界500强地区总部,60%的外资金融机构。近年来,朝阳区抓住奥运、CBD、绿化隔离地区建设三大历史机遇,经济社会取得了长足进步,综合实力显著增强。2010年,地区生产总值达到2666.5亿元,年均增长12%,人均地区生产总值超过1万美元。区级财政收入达到234.3亿元,年均增长22.9%。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第三产业比重达到88.8%,基本形成现代服务业为主导、高新技术产业为支撑、文化创意产业和国际金融业集群发展的多元化产业格局。朝阳区站在新的起点,提升文化软实力、提升区域发展的内在品质,已然成为朝阳区进一步提升发展的核心内容和重要着力点。
(二)具备良好的文化发展环境。朝阳区历来高度重视文化建设工作,较早成立了文化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宣传部门协调指导、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社会大众广泛参与”的文化工作体系。充分发挥各部门、各街乡、基层党组织、文化企业、社会组织在文化建设中的作用,打破“体制内统不到、体制外进不来”的限制。制定实施了《关于加强基层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朝阳区“十一五”时期文化发展规划》、《2003— 2008年朝阳区文化发展纲要》、《朝阳区文化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1年1月,在“十二五”开局之年,朝阳区召开全区文化工作大会,以区委、区政府1号文件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文化工作的意见》(京朝发〔2011〕1号),制定了《朝阳区“十二五”时期文化发展规划》。全区上下对文化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统一,形成了促进文化发展的工作合力,文化持续发展的思路清晰,大文化发展格局初步形成。
(三)具备良好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基础。“十一五”时期,朝阳区文化建设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适应朝阳区经济社会建设和城市功能定位的要求,以筹办奥运和新中国成立60周年大庆为契机,以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为目标,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日趋完善,为朝阳区争创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奠定了良好基础。文化设施网络广泛覆盖。文图系列区级——地区级——街乡级——社区(村)级的四级公共文化服务网络初具雏形:现有区级文化馆1个、区级图书馆1个,地区级文化中心3个,街乡文化中心38个、街乡图书馆43家,社区(村)文化室460个,益民书屋148家。此外,有博物馆54家、奥运文化广场4个、露天剧场2个、500平方米以上文化广场181个、文化大院9家、农村数字电影固定影厅实现农村地区全覆盖。文化品牌培育初见成效。以“社区一家亲”、“农村文化大院”、“书香朝阳”、“国声京剧团社区行”等为龙头的群众文化活动丰富多彩,平均每年举办规模以上文化活动1500余场,参与群众超过400万人次。国际风情节、流行音乐周、国际旅游文化节等时尚文化活动已颇具影响力。798艺术区、三里屯酒吧街等特色园区的国际影响力逐渐扩大。围绕春节、元宵、清明、端午、中秋、重阳等民俗节庆日,广泛开展传统文化系列活动,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有效传承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文化队伍建设扎实推进。形成了“专业人才领军、基层干部统筹、群众队伍支撑、志愿者广泛参与”的大文化队伍格局。目前,全区共有群众文化队伍1993支,文化专家库入库名人专家103名,长期参与文化工作的志愿者近万人。文化体制机制不断创新。作为全国文化体制改革试点单位,区文化馆经过7年实践,初步探索出“公共文化优先、创新实现发展”的改革之路,现已成为文化部、国家行政学院和中央党校的重要培训基地,全国文化系统千余家文化单位考察的示范馆。
三、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的基本思路
(一)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战略部署,以政府公共文化服务创新为重点,以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提升区域公共文化服务品质和百姓幸福指数为目标,以政府为主导、以公共财政为支撑,构建网络健全、结构合理、发展均衡、运行有效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统筹全社会的资源与力量,构建大文化发展格局,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样化、多层次、多方面的精神文化需求,不断增强区域文化软实力和核心竞争力。积极承担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路径探索、经验积累的重要责任,认真履行典型示范的重要使命,为全国同类型的地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提供可借鉴的经验。
(二)基本原则
1. 坚持科学发展和先进方向的原则。把创建工作纳入朝阳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之中,创建工作要服务于朝阳总体发展战略,推动区域文化与经济、社会协调可持续发展。始终牢固把握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着力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高品位、高质量的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引导全社会形成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社会风尚。
2. 坚持以人为本和惠及全民的原则。坚持“三贴近”原则,继续完善以需求为导向的“文化配送”机制,通过创建,建立普惠均等、全社会受益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充分体现公共文化服务的公益性、基本性、均等性、便利性,整体提升区域百姓文化生活水平,提升百姓幸福指数。
3. 坚持全面创建和重点突破的原则。示范区创建要坚持普遍达标和重点突破相结合,在公共文化设施网络、公共文化服务供给、组织支撑、人才资金和技术保障、评估体系等方面均衡发展,达到创建标准。集中力量解决当前区域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通过创建,全面提升区域公共文化服务能力和水平。
4. 坚持政府主导和社会参与的原则。充分发挥政府在创建中的核心引导作用,制定创建规划和实施方案,扎实推进创建工作。加强社会宣传动员,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示范区创建,形成政府、社会、群众共同创建的局面。
(三)创建目标
1.发展目标。到2012年,建成网络健全、结构合理、发展均衡、运行有效的基本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根据朝阳区区情,实现文化体制机制的创新,重点突破制约地区文化发展的难点问题,积极探索具有自身特色的发展模式和路径,努力形成具有朝阳特色的制度体系和建设模式,成为首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