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单位: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镇),区属国有企业,内审协会)
3.建立内部审计分类指导制度。根据各部门(单位)的不同性质及行业特点,区审计局和内审协会建立分类指导制度。采取分组学习、定期交流、案例讲评、课题研究以及简报宣传等多种方式,对各行政、事业单位及企业开展内部审计实施指导。为不同性质单位的内部审计人员搭建交流业务、学习经验的平台,使各部门(单位)内部审计机构及人员能够不断提高内部审计技术的运用水平及实践能力。
(责任单位:区审计局、内审协会)
(二)建立健全“三个体系”。
1.建立健全管理体系,确保建立内部审计机构。按照《徐汇区关于进一步加强内部审计工作的意见》和《关于建立和健全区属单位内部审计体系的通知》的要求,凡国有资产经营规模量大、财政预算数额大(或管理使用财政专项资金量大)且所属单位多的部门(单位),要主动与区编办商讨有关事项,尽快设立独立的内部审计机构或配备与财务部门分离的专职内审人员。目前尚不具备设立独立内部审计机构或配备专职内审人员条件的单位,要配备兼职的内审人员。内审人员必须与财务部门分离。区审计局与各主管部门要加大对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和管理力度,有效整合全区内部审计资源,加强协调,提高整体效能,促进内部审计项目的效率和效果。
(责任单位:区政府各委、办、局,区编办,各街道(镇))
2.建立健全法规体系,确保内部审计有法可依。 围绕国家《
审计法》、《内部审计准则》等法规性文件,建立和完善本区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区内审协会制定本区《内部审计人员职业守则》和相关的质量评审制度,指导内部审计机构规范执行内部审计法规和准则,形成以法律为准绳、以《准则》为主线的区内部审计法规体系,并强化相关法规制度培训。各内部审计机构和专(兼)职内审人员要完善本单位各项内部审计制度,规范内部审计行为,实现内部审计工作的法制化、规范化、科学化。
(责任单位: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镇),内审协会)
3.建立健全评价体系,确保内部审计工作质量。区内审协会制定《徐汇区内部审计评比考核办法》,根据内部审计工作职责和行为规范,建立内部审计人员评价标准,评价和反映内部审计人员的整体素质、责任意识、业务能力、职业道德、工作质量等情况。区审计局和各主管部门应定期对内部审计工作进行评估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内部审计人员部门考核依据和区表彰内部审计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依据。单位内部审计工作情况纳入区政府的年度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