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预案修订完善的主要任务和工作步骤
(一)市级应急预案的修订和完善。应急预案的修订完善工作按照分类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组织进行。市政府应急办负责组织修订市级总体应急预案,市直各有关部门负责修订完善市级各专项应急预案,并指导县区和所属部门、单位各类应急预案的修订完善工作。县、区政府负责指导辖区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企业、学校、医院、科研院所修订编制切合实际、简明实用、便于操作的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各县区应急预案修订工作要在9月底前完成,工作情况于10月20日前报市政府应急办,同时,将县区级总体应急预案报市政府办公厅备案。
(二)市级专项应急预案的修订和完善。我市目前有35个市级专项应急预案,其修订工作分别由各预案编制的牵头部门组织实施(市级专项应急预案一览表附后)。市直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确定一名领导班子成员具体负责,要在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查找现有预案缺陷和漏洞的基础上,组织相应专业领域专家、专项指挥部成员单位召开预案修订工作会,广泛听取各方面特别是工作一线同志的意见,组织专门工作班子进行修订。各专项预案的修订要紧扣各种突发事件防范应对的各个环节,有所侧重,突出预防和处置。市直各有关部门、有关单位要在9月底前完成各自牵头负责的市级专项预案的修订工作,并上报市政府办公厅审定。
(三)其他应急预案的修订和完善。各类部门预案、企事业单位预案,要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各行业、各领域发展需要,由相关部门、单位按有关规定组织修订完善,并报当地人民政府备案。中央在甘单位和部门的应急预案,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批,报所在地人民政府备案。大型活动(集会、庆典、会展、文化、体育、经贸等重大活动)的应急预案,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由主办单位负责修订完善。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应急预案修订工作的组织领导,分管领导要亲自部署,精心组织,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要强化督促检查,制定工作时间表,细化任务,责任到人,保证预案修订工作按期完成。市政府办公厅将对预案修订完善工作进行检查,对未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的将在全市进行通报。
(二)严把程序关。各级各类应急预案的修订都必须严格按照调研排查、分析评估、修订起草、专家评审、报批实施的程序进行,保证预案的科学性、准确性和严肃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