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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酉阳自治县2011年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酉阳自治县2011年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酉阳府办发〔2011〕160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府各部门:

  《酉阳自治县2011年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实施方案(试行)》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一一年八月十八日

  酉阳自治县2011年食品安全风险监测
  实施方案(试行)

  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实施条例》、《食品安全风险管理规定(试行)》、《重庆市食品安全管理办法》和《重庆市2011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季行动方案》(渝食安委〔2011〕3号)等相关文件规定,按照卫生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制定的《2011年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卫办监督发〔2010〕164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的

  (一)获得2011年酉阳自治县食品中化学污染物及有害因素以及食源性致病菌的监测数据,从而了解和分析我县食品污染水平。

  (二)确定危害因素的分布和可能来源,及时发现食品安全隐患,进行风险预警,降低我县食源性疾病发病率,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提供科学依据。

  (三)为开展食品安全风险评估提供科学依据。

  二、监测内容及责任单位

  (一)完成以餐用具消毒效果监测及食品监测,其中:检测理化指标、微生物指标,样品来源采取购买的形式采集(见附表1)。责任单位:县卫生局(疾控中心),配合单位:县食药监局、工商局、商务局、卫生监督所。

  (二)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食品可能危害身体健康的非食用物质、微生物及毒素、易被滥用的食品添加剂、食品中农兽药残留等风险因素进行监测(见附表2)。责任单位:县质监局。

  (三)食品流通环节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见附表3)。责任单位:县工商局。

  (四)餐饮服务食品、餐饮具、工用具等进行监测(见附表4)。责任单位:县食药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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