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4、加快发展防震、气象等社会事业。认真做好对台、侨务、外事、档案、方志、统计、调查、保密等各项工作。责任单位:市地震局、市气象局、市台办、市外侨局、市档案局、市方志办、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黄冈调查队、市保密局。
45、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多渠道开发就业岗位,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以创业带动就业,以培训促进就业,以援助扶持就业,以维权保障就业。重点做好高校毕业生、农村转移劳动力、就业困难人员和退役军人的就业工作。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继续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实现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全覆盖。逐步提高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障水平。完善各类社会保险跨区域转移接续政策,基本实现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社会保险市级统筹。建立健全城乡低保应保尽保动态管理机制。健全困难群众临时救助制度,建立社会救助、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健全住房公积金制度。加强农村福利院建设。积极发展社会福利事业和慈善事业。重视发展社会养老事业,切实关心空巢老人和留守妇女儿童。加快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体系建设。严格控制政策外生育,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不断提高人口素质。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民政局、市物价局、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市残联、市人口计生委。
46、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完善城乡社会管理体系,建立健全公共服务保障、公共诉求管理、重点人群管理、社会组织管理、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等工作机制,提高应急管理能力。加强城市社区管理网格化信息平台建设,做好农村流动人口、留守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深入推进法治黄冈、平安黄冈建设,加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健全打防控一体化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加大“打黑除恶”、反抢反盗等严打工作力度,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强化安全发展理念,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切实做好消防工作。进一步强化全民国防意识,加强民兵预备役建设,提升国防动员能力,支持驻黄部队建设,抓好“双拥”工作。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不断完善村民、居民自治。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综治办、市信访局、市政府应急办、市城管执法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安监局、市消防支队、市国防动员委员会综合办公室、市民政局。
47、继续做好援疆和移民工作。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水利局。
48、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巩固民族团结。责任单位:市民宗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