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2012年烟叶生产工作的通知
(云政办发[2011]249号)
各州、市人民政府,省直各委、办、厅、局,省烟草专卖局(公司),云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烟草专卖局的部署要求和全省烟草“十二五”规划专题座谈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全省烟叶生产工作,确保完成各项目标任务,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就2012年烟叶生产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
(一)总体要求。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绿色生态健康烟草新理念,以现代烟草农业建设为统领,以优化结构为中心,以保护烟农利益为重点,以稳定规模、提质增效为主要任务,努力提升烟叶工作水平,切实增强优质烟叶保障能力,促进全省烟草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目标任务。2012年,全省安排烤烟指导性种植面积747万亩,生产计划2200万担,收购计划2000万担,田间消化不适用鲜烟叶90万吨,折合干烟叶200万担左右;上等烟比例达到65%左右,下等烟用于出口备货,比例控制在6%左右;烟叶等级质量符合国家要求,收购等级综合合格率80%以上;安排晾晒烟种植收购计划67万担,其中香料烟55万担、白肋烟12万担。
二、扎实推进各项重点工作
(一)全面稳定烟叶生产规模。2012年,全省计划收购烟叶2000万担,比2011年增加110万担。 各地要把“稳定规模、提质增效”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烟叶生产主要任务,进一步挖掘烟叶生产增效潜力,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确保烟叶生产规模、质量、效益协调发展。 优化种植布局,统筹做好“十二五”烟叶生产发展规划,把烟叶种植布局在自然条件好、生态环境优、土地资源丰富、烟叶质量佳、生产水平高和发展潜力大的地区。 加强基本烟田保护,充分发挥烟草部门骨干、示范、带头作用,加大投入力度,加强烟田基础设施建设,提高烟田综合生产能力。 科学划定基本烟田,制定基本烟田保护办法,落实保护责任,明确保护范围和年限,确保有足够的基本烟田用于烟叶种植。 坚持合同种植收购烟叶,牢固树立计划观念,切实维护计划严肃性,始终把合同贯穿于烟叶生产收购全过程,严格按照合同组织生产收购,确保烟叶生产规模稳定。
(二)不断优化烟叶结构。2012年是优化烟叶结构的巩固提高年,全省处理不适用鲜烟叶将达90万吨,减少不适用烤烟产出200万担左右。各地、各部门要认真总结经验,以高度负责的态度,求真务实的精神,扎实推进优化烟叶结构工作,真正把云南烟叶发展优势转化为竞争优势、品牌优势。 完善优化烟叶结构工作方案,加强技术指导,突出抓好打叶、鲜烟叶处置、标准化生产、烘烤和收购5个环节的规范管理,重点加强对不适用烟叶“称重、毁型、处理”3个关键环节的监管,确保、 片不适用烟叶特别是顶叶处理到位。 加强科学研究,积极探索不适用烟叶综合利用,努力提高烟叶生产综合效益。 认真组织订单生产试点,根据我省卷烟工业企业的原料需求、品牌需要,安排计划和组织生产,保证烟农收益,增强支持知名品牌发展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