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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2012年烟叶生产工作的通知

  (六)扎实推进新烟区建设。继续坚持“巩固提高老烟区,培育开发新烟区”战略,充分发挥新烟区自然环境优势,拓展新烟区建设范围,稳步扩大新烟区生产规模。 2012年,我省将在烟叶计划、专项资金和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进一步支持新烟区发展。 文山、普洱、保山、临沧等4个新烟区将增加60万担烤烟生产任务,建设12个基地单元,同时将德宏战略后备基地列入新烟区范围,形成“4+1”新烟区建设发展新格局。 各地要加强组织领导,优化布局,将新增计划布局在气候好、生态好、水源好、土质好的区域,做到规划一片、建设一片、成功一片。 加大资源整合力度,围绕基本烟田,完善烟水、育苗、烘烤等配套设施建设,着力提高新烟区烟叶生产能力。 加强队伍建设,培养高素质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才,建设规范高效的专业化服务体系,切实提高新烟区烟叶生产组织化程度。 加强烟农培训,充分利用育苗工场、烘烤工场等平台,建设烟农学校,持续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培训,快速提升新烟区烟农素质和科技水平。
  (七)进一步做大做强烟叶品牌。坚持绿色生态健康新烟草理念,充分发挥云南独特的天然生态环境和立体气候优势,加快发展黄金走廊生态烟叶品牌,扎实推进保山界头、普洱勐先、文山普者黑、临沧博尚4大生态园区建设,推动我省烟叶生产生态化、品质化、本香化、安全化。 按照“了解世界烟草发展的窗口、宣传特色优质烟叶的阵地、领略云南地域文化的会所、推进高端品牌发展的基地”建设目标,深入研究探索烟草庄园建设理念和模式,准确把握每个烟草庄园的主题定位,突出特色和优势,稳步推进烟草庄园建设。 重点完善临沧、玉溪、文山烟草庄园建设,着力推进腾冲、瑞丽烟草庄园建设,加快推进罗平、红河烟草庄园建设。 各地、有关部门要大力支持烟草庄园建设,在选址、征地、环评、规划以及组织实施等方面给予支持和帮助。 同时,要高度重视烟区自然生态环境的科学利用和保护,全面应用低碳、低危、绿色生产技术,构建环保、清洁的优质烟叶生产模式,有效降低农残,着力培育和打造云南优质生态烟叶新品牌、新优势。
  (八)继续加强烟草专卖管理。围绕全省烟叶生产中心任务,进一步加大对涉烟违法犯罪活动打击力度,为全省转变烟叶发展方式营造良好环境。 进一步深化烟草、工商、海关、公安、司法、交通运输等部门协作,建立市场监管长效机制,加大刑事打击力度,保持对涉烟违法犯罪活动的高压态势,持续推动打击涉烟违法犯罪工作从遏制向全面综合治理转变。 各级政府要协调各方力量,重点加强对全省90万吨不适用鲜烟叶处置工作的监管,严厉打击收购、囤积、加工、贩运不适用烟叶的行为,坚决杜绝不适用烟叶流入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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