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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商务委等两部门关于本区贯彻落实市政府通知精神进一步完善街镇服务企业等政策的通知

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商务委等两部门关于本区贯彻落实市政府通知精神进一步完善街镇服务企业等政策的通知
(徐府办发〔2011〕21号)


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华泾镇:

  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区商务委员会、区招商(企业服务)中心制定的《徐汇区关于进一步完善街镇服务企业等政策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上海市徐汇区政府办公室

二○一一年六月二十一日

  徐汇区关于进一步完善街镇服务企业等政策的通知

  为认真贯彻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街镇财政体制规范财政扶持政策的意见的通知》(沪府〔2008〕77号)精神,围绕徐汇区建设现代化国际大都市一流中心城区的总体目标,加快推进创新驱动、转型发展,规范政策扶持,有效提升政府部门和街道(镇)服务企业的整体合力,营造优良的安商、兴商、留商的发展环境,特拟定本通知。

  一、统一目标要求,增强服务认识

  根据本区“十二五”规划纲要提出的关于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大力推进现代服务业和高新技术产业、持续提升区域综合经济实力的发展要求,加强对符合徐汇区产业发展导向集群的培育,结合本区对产业政策的梳理,通过完善招商引资体制,进一步明确招商工作由区招商中心统一管理,实行扶持政策由区级层面统一制定、实施、兑付和管理,促进区域经济长期稳健发展。

  二、健全联席机制,搭建服务平台

  建立区服务企业联席会议制度,各街道(镇)招商分中心调整更名为“XX街道(镇)企业服务中心”,搭建由区政府有关部门、12个街道和华泾镇组成的“1+1+12”企业服务工作平台。充分发挥区域综合优势,增强整体合力,努力构建“区内合作、对外拓展”的招商、安商、留商的工作新局面。

  区服务企业联席会议由区政府分管领导担任召集人,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主要包括综合经济部门、行政许可部门、规划建设部门、其他相关部门以及各街道、华泾镇。各成员单位职责如下:

  综合经济部门职责:整合各方招商信息和资源,加强招商引资工作的统筹协调,掌握重点区域、重大项目、重要楼宇的动态情况,实时关注企业迁入和迁出情况,建立企业联系机制和外迁企业联合服务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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