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徐汇区关于贯彻《关于加强金融服务促进上海经济转型和结构调整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徐府办发〔2010〕18号)
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华泾镇:
《徐汇区关于贯彻<关于加强金融服务促进上海经济转型和结构调整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一〇年十月十一日
徐汇区关于贯彻《关于加强金融服务
促进上海经济转型和结构调整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上海市加强金融服务促进上海经济转型和结构调整工作会议”(以下简称“工作会议”)的精神,根据《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金融服务促进本市经济转型和结构调整若干意见的通知》(沪府办发〔2010〕32号,以下简称“《若干意见》”)的相关要求,结合徐汇区经济发展的现状和特点,现就加强金融服务促进徐汇区经济转型和结构调整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深入学习领会《若干意见》的重要意义
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完善的金融市场体系和机构服务体系可以提高各种资源市场配置的效率,推动产业布局调整和优化升级,增强现代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拓展新领域的能力,从而为加快经济转型和结构调整提供重要支撑。要充分发挥金融在加快上海经济转型和结构调整中的积极作用,就必须坚定不移地按照国家战略加快推进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要把长远目标和当前工作结合起来,在“聚焦”和“服务”上下功夫,将金融资源聚焦到促进上海经济转型和结构调整的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上,进一步加大服务力度,推动上海尽快突破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制约,实现经济可持续发展。
二、进一步明确金融服务促进徐汇经济转型和结构调整的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
(一)指导思想
充分发挥金融业对经济发展的支撑和辐射作用,大力发展金融与实体产业发展相结合、金融与科技创新相结合的“产业金融”、“科技金融”模式,从而促进区域经济结构转型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