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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徐汇区关于贯彻《关于加强金融服务促进上海经济转型和结构调整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二)完善金融业布局,加快金融衍生产业集聚区建设

  按照区金融业“十二五”规划的总体布局要求,积极推进徐家汇综合性金融商务区、淮海路和衡山路沿线金融中介及新兴金融机构集聚区、漕河泾金融后台服务及金融服务外包产业集聚区以及滨江金融机构总部集聚区建设,加快徐家汇中心、新鸿基商务楼、新漕河泾国际商务中心以及滨江B、C单元地块等重点商务楼宇建设,为金融衍生产业发展提供优质载体。

  (三)继续发挥银行作为融资主渠道的核心作用

  1.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采取项目贷款、银团贷款等多种模式,加大对电子信息制造业、软件和信息服务业、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等重点项目和骨干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

  2.配合金融管理部门,鼓励区内商业银行创新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方式,推动商业银行设立专门针对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服务的部门或中心,探索发展科技型中小企业联保贷款业务,支持商业银行开发适合科技型中小企业特点的金融服务产品。

  3.进一步加大对城乡协调发展和社会事业发展金融支持力度。以华泾镇为重点,推进银行对基础设施建设、旧区改造等融资服务,同时加大对保障性住房、教育、医疗等社会事业的融资服务。

  (四)以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为契机,拓宽直接融资渠道

  1.通过完善“一个平台两个库”,即“促进企业上市综合服务平台”、“拟上市企业库”和“企业上市专家咨询服务库”,继续加大推进本区企业上市工作。鼓励券商等金融中介服务机构,通过信息交流、辅导培训等方式对企业在上市或再融资过程中的法律、财务、改制、材料申报、信息披露、挂牌交易等各方面、各阶段给予全过程、链条式服务。

  2.充分发挥新三板市场、债券市场以及OTC市场作用,拓展本区企业直接融资渠道。积极推动本区相关企业进入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扩大试点工作;全力推进本区中小企业集合发债(票据)工作;尝试推进非上市企业股权转让服务平台在本区的建设,畅通非上市企业股权转让和退出渠道;探索商业地产、交通、洋房等领域的未来收益权证券化,根据融资需求发行各类资产支持债券。

  3.鼓励和发展股权投资、产业投资等各类专业投资基金,支持中外股权投资管理机构与本区科技发展引导基金合作发起设立符合本区产业导向的专业投资基金,推进外商股权投资企业相关试点工作;进一步发挥区科技引导基金对社会资本的引领作用,大力引进国内外知名股权投资机构集聚徐汇,并优先选择投资于区内的优秀科技型中小企业和项目;积极拓展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化创投基金对本区相关高新技术产业直投的广度和深度,推动区内的优秀科技型中小企业和项目与股权投资机构对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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