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检查验收阶段(9月16日至9月30日)。各乡镇要采取自查、互查,组织专人重点抽查等方式,对门楼牌地址清理整顿各项底数是否清楚、安装数量是否达到要求、质量是否符合标准、编制是否规范准确、门楼牌中的道路街巷名称与实际地址名称是否一致、档案资料是否齐全、人口信息系统中的住址是否及时变更等情况认真开展检查验收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县政府成立全县门楼牌专项清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常务副县长张献强任组长,县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局长颜正福,县政府副县长张力为副组长,民政局、财政局、国土房管局、市政局、城乡建委、人民银行、工商局、规划局、报社、电视台、督查巡察办、公安局等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公安局内),由县公安局副局长刘江兼任办公室主任,公安局治安大队大队长李远强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具体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事务,并督促、检查、指导相关工作。各乡镇和各有关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精心组织,安排人员,全力做好门楼牌的清理、装钉工作。
(二)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各乡镇要根据工作需要,切实解决好门楼牌地址专项清理工作的人、财、物等保障问题;各乡镇要与相关部门加强配合,经常衔接沟通,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县公安局作为该项工作的业务牵头部门,要加强对整个工作过程的指导、督促、检查。各部门和各乡镇要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努力形成政府领导、公安牵头、部门配合的门楼牌编制管理工作机制。
(三)发动群众,广泛动员。要广泛动员社区(村组)干部、治安积极分子和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治保干部及物业公司、小区业主参与门楼牌地址专项清理工作,充分发挥他们熟悉当地“人情、地情和社情”的优势,提高清理编制效果和质量。对清理整顿工作给有关部门、单位和个人带来的不便,要认真做好解释与服务工作,避免因处理不当造成工作被动。
(四)落实责任,强力推进。此次门楼牌地址专项清理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涉及面广,各乡镇务必采取有力措施,责任落实到人,按期完成清理任务,实现辖区所有建筑物门楼牌地址齐全、无误。督查巡察办、公安局要加强检查督导,随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各乡镇主要领导是此项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具体负责,辖区派出所是信息质量审核责任人,要建立“谁采集、谁装钉、谁负责”的信息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坚决防止只讲进度、不求质量的做法,确保门楼牌地址信息的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