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建立健全绿化管理档案,包括:
(1)单位绿化总平面图;
(2)植物种植设计平面图及说明;
(3)只要建筑详图;
(4)绿化组织机构及专职队伍情况;
(5)绿化经费投入(近3年内)。
附件2:
山西省园林小区考核标准
一、绿化规划设计。城市居住区绿化应有绿化规划和种植设计的相关图纸和设计说明书。新建的居住区要有绿化的平面图和效果图;老居住区改造的要有绿化平面图。所有图纸需经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二、绿化比例指标。园林小区绿化指标要达到下列标准:
1、新建居住区绿化面积应占总用地面积的35%以上;
2、老居住区改造后,绿化面积应占总用地面积的30%以上。
三、人均绿地指标。居住区公园绿地应达到下列标准:
1、居住组团不少于300户,人口不少于1000人;组团公共绿地不少于0.5平方米/人。
2、居住小区不少于2000户,人口不少于7000人;小区公共绿地不少于1平方米/人。
3、居住区不少于10000户,人口不少于30000人;居住区公共绿地不少于1.5平方米/人。
四、绿化种植标准。绿化种植要符合下列要求:
1、绿地布局结构合理,与地形及建筑协调,因地制宜,合理种植,层次分明,有较高的艺术性。
2、要以植物造景为主,要有季相变化,植物选择适应居住区特点,乔、灌、花、草,落叶、常绿合理配置,品种丰富,选择寿命长、病虫害少、无针刺、无落果、无飞絮、无毒、无花粉污染的植物种类,形成优美的植物景观。
3、慢长树所占比例一般不少于树木总量的40%,常绿乔木与落叶乔木种植数量的比例应控制在1:3-1:4之间,在绿地中乔木、灌木的种植面积比例应控制在70%,非林下草坪、地被植物种植面积比例控制在30%左右。
五、园林小品设施。园林小品等构筑物要精致、得体、牢固,公园绿地应设置必要的活动设施,要有适当的硬质铺装及少儿活动场所。
六、绿化养护管理。绿化养护管理要符合下列要求:
1、居住区物业管理单位要重视绿化养护工作,有专职绿化管护人员,有绿化保护公约并做到社区内居民人人皆知。
2、植物生长茂盛、健壮,无枯枝、死枝、残花,无明显的病虫害,绿地内无杂草。保存率达97%以上,成活率达95%以上。
3、社区草坪、绿篱、树木等植物修剪要及时,修剪造型要优美,形成植物景观。
4、绿化配套设施经常维护,保持正常使用,没有破损残缺,发挥应有的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