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本意见自2011年10月1日起施行
附件:
有关部门和单位工作分工明细表
序号 工作任务 牵头部门 参加部门 政策依据
1 大力发展科技创新型中小企业,推进中小企业向现代服务业、先进制造业、新兴产业领域等专、特、精、新方向发展,加大结构调整力度和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 区经济信息化委 区有关部门、单位,各镇、街道、经济功能区 《顺义区工业发展资金使用办法》(顺工字〔2006〕34号)、《顺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经济信息化委关于顺义区经济功能区(二三产业基地)建设项目控制指标和产业项目入区标准实施细则的通知》(顺政办发〔2010〕75号)
2 设立区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逐年扩大财政预算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专项资金规模,建立中小企业专项资金使用绩效评估机制 区财政局、区经济信息化委 区发展改革委、区商务委、区文化委、区文化创意办,各镇、街道、经济功能区
3 支持中小企业参与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和北京市重大科技项目建设,支持中小企业参与电子信息、生物医药、新能源和环保、汽车、装备制造、都市型现代农业等产业振兴工程,鼓励中小企业投资战略性新兴产业 区经济信息化委 区科委,各镇、街道、经济功能区 《顺义区工业发展资金使用办法》(顺工字〔2006〕34号)、《顺义区科学技术奖励办法》(顺科字〔2006〕11号)
4 鼓励中小企业发展文化创意产业 区文化委 区经济信息化委、区文化创意办,各镇、街道、经济功能区 《顺义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顺义区促进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若干意见(试行)的通知》(顺政发〔2010〕44号)
5 鼓励中小企业加大清洁生产与节能减排工作力度,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投资并参与低碳技术、节能环保技术的研发与应用 区发展改革委 区经济信息化委、区科委、区环保局,各镇、街道、经济功能区 《顺义区工业发展资金使用办法》(顺工字〔2006〕34号)
6 健全完善区政府采购中支持区属中小企业的相关制度,落实中小企业市场准入相关政策 区财政局、区发展改革委 区经济信息化委、区科委、区商务委、各镇、街道、经济功能区
7 落实中小企业贷款的相关政策,完善金融机构企业信贷考核体系,研究建立企业贷款风险补偿机制 区经济信息化委 区财政局
8 严格执行收费项目公示制度,完善监督机制 区经济信息化委 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区监察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