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属地管理原则。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按照行政区域划分,凡属本辖区内的常住人口,即居住在本地,户口也在本地或户口待定的人员;工作或生活在本地半年及以上的无顺义籍户口人员(外区县、外省市流入到本地的人员);户口在本地的外出人员,均为全员人口数据库个案信息的采集、录入(变更)对象。各经济功能区管委会及其入区企业所有员工,也为全员人口数据库个案信息的采集、录入(变更)对象。
(三)部门协作原则。全员人口数据库建设工作由区人口计生委牵头负责,市公安局顺义分局、区流动人口管理中心、区统计局、区卫生局、区人力社保局、区民政局、区教委、区信息中心等相关部门协同配合。
(四)数据共享原则。全员人口数据库建成后,每季度开展一次全区常住人口的规模、素质、结构、布局等数据分析汇总,通过顺义区人口信息共享系统和印发简报等形式,实现信息数据共享。
四、主要任务
全员人口数据库是依托北京市全员人口管理信息系统,以所辖区域内常住人口为管理对象,以户为单位进行管理,涵盖每一个人的基本信息和计划生育信息的大型人口信息资源数据库系统。全员人口数据库的个案信息分为户信息、户成员信息以及育龄妇女的生育节育信息、计划生育家庭户的奖励扶助信息及流动人口的相关信息。建立全员人口数据库的主要工作:
(一)建立人口信息管理员队伍。
为确保全员人口数据库个案信息做到采集准确、录入及时和实时更新,人口个案信息的采集与录入(更新)任务,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由村(居)委会一级承担,各经济功能区及入区企业由经济功能区管委会承担。各村(居)委会及经济功能区管委会要配备1~2名人口信息管理员,5000人以下单位至少设1名,5000人以上单位至少设2名,专门负责本地区人口信息的采集与录入(更新)工作,确保人口基本信息每月更新一次。人口信息管理员由村(居)委会及经济功能区管委会计生专干或计生工作宣传员兼任。
(二)开展全员人口数据库操作技能培训。
区人口计生委每年将组织开展人口信息管理员操作技能培训,确保人口信息管理员熟练掌握人口信息的采集录入(变更)方法及人口统计数据的基本分析方法,能够独立、正确操作北京市全员人口管理信息系统。
(三)部门间个案信息比对。
为提高全员人口数据库质量,弥补村(居)委会人口信息项目采集不完整等现象,人口信息管理员每月要将全员人口数据库中的个案信息与各部门掌握的人口相关信息进行比对。此项工作由区人口计生委和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及经济功能区管委会人口计生部门负责,每月初与相关业务部门联系,核实信息。需要各部门提供的人口个案信息内容及时间如下:
1.市公安局顺义分局:每月5日前,负责组织各镇、街道派出所向辖区人口计生部门提供上月新生儿入户及人口迁移和死亡销户的个案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