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深化行政体制改革,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管理创新。进一步清理行政审批事项,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完善行政审批机制。积极推行网上审批,全面开展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工作。(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法制办、市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进一步加强权力运行规范,认真开展行政权力和公共事项清理规范工作,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建立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合法、运行公开、监督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和工作服务体系,推进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公开透明运行。(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办、市政府法制办、市监察局、市直各单位)进一步强化对“一把手”权力行使的监督制约,加大民主决策过程和结果,特别是“三重一大”事项的公开力度,完善民主程序,健全和加强决策责任制度和问责制度。(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法制办、市监察局)
4、深化“十个全覆盖”工作。推进“十个全覆盖”工作标准化建设,重点抓好覆盖的全面性和规范性,不断提高“十个全覆盖”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加强“十个全覆盖”工作任务落实情况的检查和考核,推动源头治腐工作纵深发展。(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监察局、市源治办)
(二)不断加强
作风建设,突出抓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的执行落实
1、落实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制度。认真贯彻落实《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事项的规定》、《关于配偶子女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加强管理的暂行规定》两项法规。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严肃处理不按时报告、不如实报告本人收入、住房、投资、配偶子女从业等事项和配偶子女移居国外境外情况的问题。(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监察局、市直各单位)
2、坚决整治收送商业预付卡等问题。严肃查处领导干部以各种名义收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的行为。研究治理措施,完善管理制度,从源头上有效防止利用商业预付卡行贿受贿。(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监察局、市直各单位)
3、认真治理违反规定多占住房、买卖经济适用房或租赁廉租房等保障性住房的问题。(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住建委、市房产局、市国土局、市监察局、市直各单位)
4、认真治理利用职务之便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以及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利用职权以委托理财等形式谋取不正当利益,利用内幕信息谋取利益等问题。(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监察局、市直各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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