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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顺义区2011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三、工作重点
  本次环保专项行动的工作重点是:
  (一)集中整治重点行业重金属排放企业,确保区域环境安全。
  1.加强对重金属排放企业的监督管理。
  一是在2010年排查整治重金属排放企业工作的基础上,加大对北京顺义金岭电镀厂等6家重金属排放重点企业的督查督办力度,落实整治措施,切实消除环境污染隐患。
  二是结合全国第一次污染源普查成果,全面排查原辅材料,中间产品,产品及其排放的废水(废气、废渣)中涉及的铅、汞、镉、铬、砷等污染源。重点排查电镀、电子、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危险废物处置、污水处理厂污泥和垃圾填埋厂渗沥液等重金属排放企业及历史遗留重金属废物堆场。
  三是建立对重金属企业污染物排放的定期监测和现场执法检查制度。每2个月至少进行1次现场监测和检查,重点是企业废水、废气排放情况和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及处置情况以及环境应急处置设施使用情况。重金属企业要全部进行排污申报登记,足额征收排污费。
  四是加大对环境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对未经环评审批擅自建设、未经环保验收擅自投产、污染物超标排放的企业,依法给予高限处罚,责令其限期改正;对屡查屡犯、明知故犯、偷排偷放、多次被查仍未整改到位的,一律停产整顿;对治理设施运行不正常的,责令其停产整顿、限期改正,逾期未完成的依法予以关闭。
  2.进一步加大涉重金属危险废物监管力度,规范危险废物管理。要以排污申报登记为基础,全面排查重点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及持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单位的情况,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要加大危险废物转移的监管力度,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重点排查整治利用含重金属副产品、废物冶炼、回收重金属企业的环境污染问题。
  3.采取调整产业结构、严格环保准入机制、强化执法监督、深化污染治理、淘汰退出落后企业等综合措施,扎实做好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工作。要加强涉重金属企业的生产全过程监管,督促企业设立环境监督员,建立和完善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督促重点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重金属排放企业要在2012年底前全部实施;督促重金属排放企业建立特征污染物产生、排放台账,建立企业内部监测制度,逐步安装在线监控设施,每月向区环保局上报监测结果,并向社会公布重金属污染物排放和环境管理情况。
  (二)加大减排项目监管力度,巩固污染减排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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