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核准河北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向香港河北钢铁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增资项目的通知
(冀发改外资〔2011〕1133号)
河北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对河北钢铁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增资的请示》(集团呈[2011]78号)收悉,根据《
河北省境外投资项目核准暂行管理办法》规定,该项目符合国家境外投资政策,同意对该项目核准,内容如下:
一、同意河北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钢集团)向其在香港设立的全资子公司河北钢铁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钢控股公司)增资8907万美元。本次增资主要用于投资以下项目:
(一)河钢控股公司收购香港中皓投资有限公司(中信泰富有限公司在香港设立的全资子公司)持有的石家庄钢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石钢公司)25%的股权,收购价格535084500元人民币(折8232万美元,汇率按1:6.5计)。本次收购完成后,石钢公司的投资总额、注册资本以及主营业务不变,股东及持股比例变更为河北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石钢公司55%股权,河北钢铁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持有石钢公司25%股权,河北省国有资产控股运营有限公司持有石钢公司20%股权。
(二)河钢控股公司收购中信泰富有限公司为取得石钢公司黄骅港搬迁用地而在香港设立的五个公司100%的股权,分别是:收购香港佳见集团有限公司100%股权,收购金额135万美元;收购香港建珀有限公司100%股权,收购金额75万美元;收购香港诚润投资有限公司100%股权,收购金额75万美元;收购香港保钜有限公司100%股权,收购金额180万美元;收购香港意盈投资有限公司100%股权,收购金额210万美元。以上股权收购金额共计675万美元,以美元现汇支付。
以上项目收购总额8907万美元,投资所需资金由河钢集团以自有资金解决。投资所需外汇由河钢集团向国家外汇管理部门申请购汇解决。
二、河北钢铁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2月,注册地香港,投资总额500万美元,注册资本250万美元,主营业务为国际投融资。本次增资完成后,河北钢铁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投资总额增加到9407 万美元,注册资本不变,公司主营业务不变。
三、本核准文件自获得国家发改委项目核准登记之日起有效期2年,请据此批复及国家发改委《地方重大境外投资项目核准登记单》办理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