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尾矿防汛度汛工作的紧急通知
(朝政办传〔2011〕72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中省市直有关企业:
今年6月中旬以来,我市降雨频繁,特别是14日下午至15日上午,我市局部地区最大降雨量近100mm,汛期已提前到来。这对我市众多的尾矿库防汛工作无疑是巨大的挑战。为了做好尾矿库防汛度汛工作,确保尾矿库安全度汛,减少或避免尾矿库事故,特别是杜绝尾矿库溃坝等重大恶性事故,市政府研究决定立即开展尾矿库防汛度汛安全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落实责任,建立市、县(市)、乡(镇)、企业四级责任制,由主要领导负总责,并将名单上报到市、县安监局备案,责任人因工作变动的要及时调整,防止责任落空。
二、企业必须派专人对尾矿库进行24小时巡回检查,确保通讯、交通畅通,照明、报警始终处于良好状态。发现险情及时上报各级政府,并及时启动尾矿库应急预案。
三、各县(市)、乡(镇)安监部门责成专人突击检查,做到对重点尾矿库严看死守;市有关部门也要对重点地区、重点尾矿库进行检查。
四、各级政府,相关企业要及时调整应急预案,确保应急救援人员、资金、物资、措施四到位。